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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自拍照被盗用,还被乱编故事?法院判了!

青春北京 2022-08-23

自拍照被医美机构盗用,
还被捏造“整容后人生逆袭”的故事?

近日,湖南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侵犯公民名誉权、肖像权的案件。



2021年7月,“知乎”平台用户(用户名:十某某)在平台相关问题链接:“男生都比较喜欢长相好看的女生吗?”下添加回答,称“三句话让男人给我花了18W!”,“没人看出来我的漂亮是整的,就这样我嫁给了富二代!”并配上了相关照片。


而实际上,这些照片都是从小晴的社交平台账号中直接盗取的,内容也都是虚构。据了解,小晴是某学校大学生,同时是一名社交平台博主。

从网上冲浪的同学处了解到该情况后,小晴联系上用户“十某某”,对方表示,是通过微信公众号“XX看脸”及相关医美机构做的。小晴又找到“XX看脸”及客服人员,对方称照片中的女生是自己的客户,眼睛鼻子都是在医美机构做的。


小晴将盗图者起诉至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法院发现,知乎用户“十某某”的注册手机号为虚拟号码165XXXXXXXX,其他信息不详;微信公众号“XX看脸”的用户主体名称为:某医疗美容工作室,运营者为林某。

2022年3月15日,岳阳楼法院审理认为:

“十某某”“XX看脸”在盗用原告肖像捏造不实信息,诱导网络用户进行整形咨询等方面显然存在利益输送链条,侵犯了原告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益。被告某医疗美容工作室及经营者林某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原告作为在校大学生,知乎上的不实发帖已被其同学看到并告知原告,显然已经在原告的生活圈造成不良影响,且该发帖内容关乎一名在校女大学生的感情状况、容貌等声誉,原告主张因此遭受严重精神损害,法院予以认可。原告为维权发生的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用等属于合理开支,亦应得到支持。


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小晴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合理维权费用共计8000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至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6月17日,岳阳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
造谣者要付出代价!

照片被编造“整容后嫁给富二代”、被谣传为会所技师、被盗用成培训机构广告……近日,多起类似事件引发关注。


7月20日,中青评论发文称:

那些“随手盗图”“随心造谣”的肇事者,往往并不在乎被盗图的人有怎样的生活、会受到何种影响,甚至根本不知道受害者姓甚名谁。对这类人而言,照片中的主角,只不过是他们获取流量,乃至“找乐子”的工具,而非一个个活生生、会受到伤害的人。

从本质上看,这种流行于互联网时代的诽谤现象,是网络空间带来的距离感与疏离感的副产品。对此,社会舆论还应加强监督,激浊扬清,竭力让每个受害者的委屈都得到倾诉、名誉都得到澄清;司法机关也要依法积极出手,必要时启动诽谤案件的“自诉转公诉”程序,有效帮助受害者维权。


团团有话说


近年来,各类谣言在互联网肆意传播,更有甚者对当事人造成“社会性死亡”的事件不在少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人格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在互联网遇到被造谣的情况时,可以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证据,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各大社交平台也要升级对造谣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辟谣。团团也希望大家在互联网“冲浪”时可以保持理性思考的能力,自觉抵制造谣诽谤等不法行为,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真正让谣言止于智者。


青春百年心向党


群团干部队伍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虽然大家主要做党的群团工作,但时刻都要牢记自己是党的干部,党对大家的要求和标准是一样的,必须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努力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习近平2015年7月6日

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编 辑 | 姜小铭   校 审 | 王 宇

来 源 | 青春北京综合自中国青年报、人民法院报、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都市快报、中青评论(作者:杨鑫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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