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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文化匕首”,鲁迅比李敖多了一层铜锈

2017-07-06 邝海炎 快刀书评


各位亲可记得?我的《快刀文章可下酒》一书,第一篇就是《“鲁迅风”的传统渊源》,里面有一句话:“鲁迅的杂文则凌厉肃杀,像一把带着斑驳铜锈的青铜匕首。”有读者当时质疑:“既然锋利,为什么还带着‘斑驳铜锈’”?

 

今天矿工就来给大家全面解答一下。还记得《葡萄干就是新疆手抓饭的“冰雪之气”》一文里这段话不:

 

明末散文大家张岱主张,文章要有冰雪之气。他认为,鱼肉一类的食物,见到风和阳光就容易变质,放入冰雪中就不会腐烂,这说明冰雪能保鲜食物。吴承学先生解得好:“冰雪之气,就像剑之光芒、山之空翠、月之烟霜、古铜之青绿、玉石之胞浆,是诗文的生命和特征。”(《晚明小品研究》)

 

 

还有上篇推文《那些旅行路上喜欢拍照的人很low吗?》里谈到了“光晕”:

 

本雅明自己是有解释的,“艺术作品的即使是最完美的复制品也缺少一种因素:它的时间和空间的在场,它在它碰巧出现的地方的独一无二的存在。艺术作品存在的独特性决定了在它存在期间制约它的历史。……原作的在场是本真性概念的先决条件。”这就是说,“光晕”是原作所具有的时空唯一性和由此而来的生命历史,复制品则是无时间、无地点、无历史的。

 

看了上面两段引文,想必你大概知道我要说什么了,对,青铜器越古老越会带有斑驳的铜锈,也就是铜绿啦。我赞同美国艺术理论家格罗伊斯说的“光晕是一种历史叙事,可以消逝,也就同样可以重新获得!”但我不赞同“光晕与物理属性完全无关”的观点。这铜锈就是产生青铜器“光晕”的重要物质载体,你不要说它可有可无,你要是把一个古董行家收藏的青铜器上的铜锈擦掉,他会找你拼命的,哈哈

 


为什么铜锈很重要?看看《魅惑的表面》里是怎么说的:

 

岁月的痕迹——使用和磨损所带来的器物表面的视觉转变——为整个房子带来了一种特别的时间感。天然的物体,如石头表面所带有的岁月痕迹是受到高度赞赏的,而古董表面的岁月所展示的是文化的历史。不同年代出土的古董很早就受到历代藏家的亲睐。它们的表面既带有埋藏于地下时与泥土接触后所留下的痕迹,也带有一些藏家上蜡和上漆处理所留下的痕迹。正如传教士利玛窦对中国古铜器收藏的评论所言“他们希望它们有着某种程度的锈迹”。


反正,“岁月痕迹”这一标准在古董界是很流行的。比如,大多数唐三彩瓷器的釉面由于时代久远都会出现哈利光,它是千年风月留在唐三彩器表的影子,任何仿造者都无法让自己的仿品穿越千年时光。真品三彩器物通体的宝光,恍惚不定,如梦幻漂浮在绚丽多彩的釉面上,所有的高仿者对这梦幻之光都会感到无奈。部分唐三彩真品的釉面还会有返铅现象,即人们常说的“银斑”,釉面通体有一层薄薄的银光,如秋月之色浮于物面,如薄霜依稀可见。这也是时间留在唐三彩器物上的特殊的印记。


 

至于“包浆”就更有趣了,霍华的《恰如灯下故人:谛听中国瓷器妙音》里有一段写紫砂壶的文字比较漂亮:

 

用一人神饮的方式饮茶,比较容易在壶的表面形成包浆。紫砂壶的褒奖是指在紫砂壶表面,由于光的漫射体察到的一种光感,好的包浆如同炒熟的板栗壳,手感珠圆玉润。泡过热茶的紫砂壶,热气滋养着壶胎,饮茶人一边品茗,一边以手摩挲着紫砂壶,实际上是用手在为紫砂壶“抛光”。人在与紫砂壶的交流中产生无以名状的情感,世界放佛不存在,心变得异常平静。你会觉得,此时不需要任何的语言安慰,而专心于茶带来的感受,全身的血液都缓缓流向心脏,去滋养那颗疲惫的心,熨帖极了。当紫褐色的砂泥表面在与手掌的摩挲中,逐渐发亮,呈现古铜色,好像罩了一层壳时,包浆就形成了。紫砂壶要用,要与它摩挲交流,才能焕发出它的光彩,它的神韵。



当然,抹壶是要先把手洗干净的。民间说“油手抹壶,易成包浆”,是要被行家耻笑的。明人周高起在《阳羡茗壶系》里就说:

 

壶入用久,涤拭日加,自发黯然光,入手可鉴,此为书房雅供。若腻滓斑斓,油光 烁烁,是曰和尚光,为贱相。

 

是啊,要是油手容易形成包浆,我还不如天天叫我家娃擤把鼻涕擦紫砂壶上,哈哈。


 

所以呢,我说“鲁迅的杂文则凌厉肃杀,像一把带着斑驳铜锈的青铜匕首。”其实是强调他的文字有古意,哪怕是热血上涌的杂文,也有历史文化的积淀在这里,这不是扯着嗓子骂骂人那么简单。随手举两例:

试将记五代,南宋,明末的事情的,和现今的状况一比较,就当惊心动魄于何其相似之甚,仿佛时间的流逝,独与我们中国无关。现在的中华民国也还是五代,是宋末,是明季。(《华盖集》)

明末的小品虽然比较的颓放,却并非全是吟风弄月,其中有不平,有讽刺,有攻击,有破坏。这种作风,也触着了满洲君臣的心病,费去许多助虐的武将的刀锋,帮闲的文臣的笔锋,直到乾隆年间,这才压制下去了。(《小品文的危机》)


这里我又想到了李敖。前不久,83岁的李敖自曝罹患脑瘤,只剩下3年生命。在这个节骨眼上,他发出公开信,要做一档谈话节目,”想和我的家人,友人,仇人再见一面做个告别”,其中提到了他所设想的节目流程,“我们可以一起吃一顿饭,和一张影,我去带你看可爱的猫,我会全程记录我们最后一面的相会……”和节目名称“再见李敖”四个字一样,极尽煽情作秀之能事。李敖是我高中时期的崇拜对象,所以,我当时本来想写点东西,可说什么呢?台湾民主转型后的李敖越来越像“二丑”、“逗逼”,想来想去就没有写了。现在可以插几句——同样是杂文圣手,鲁迅解剖别人,也解剖自己,文学的真诚度是很高的,他始终是站在个体的立场,质疑体制和权势,因此他有浓郁的悲剧意识,不只深悟历史悲剧,也深味个体存在的悲剧。这层悲剧意识,像铜锈一样,让骛新和浅薄的人不喜,却为有识者所珍爱。而李敖呢,前半辈子与国民党斗,确实快意恩仇。可国民党被政党轮替下去后呢?一时似乎没有对手了,就靠在“大中华”的枕头上倚老卖老、玩世不恭了,跟鲁迅比起来,他始终缺乏足够的自省意识和悲剧感。所以,同样以匕首式的杂文名世,鲁迅的匕首带着铜锈,撤去现世的怒火,也还可以让人感受到历史文化的“光晕”,而李敖的匕首则像是成天擦着猪油,尽管顾盼自雄,却是“和尚光”,一脸“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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