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局2017年禁限令一览
传媒圈(
野蛮生长,收割流量,资本入局,行业聚焦。在万物百舸争流的文娱行业,网生内容依旧呈现“烈火喷油,鲜花着锦”之势。
过去一年,总局的多条政策牵扯到网生内容的精致化、规范化和导向性,行业人士用敏感的神经把脉行业的风向。
当然除了以超级网综、超级网剧为代表的网生内容,对于传统电视台,今年总局的政策也多有涉及。
基于总局的一条政策可能牵扯到多个领域,一个领域的政策也可能辐射到多个方面,为了清晰的表达,我们在罗列中可能会有重复,但即使有重复,也希望在即将到来的2018年给予内容创业者勾勒出一个清晰的脉络。
限韩令。据韩国中央日报2月8日报道,有中方文化产业相关人士透露,中国广电总局最近与主要节目制作公司经营团队进行谈话,口头下达指示,不仅要求禁止使用韩流内容,还要求禁止中方与韩国共同制作或合作制作等。
据参考消息网10月31日报道,外媒称,中韩两国外交部当日同时在官网发布就双边关系的沟通结果,因“萨德”入韩引发的两国矛盾迎来“破冰”。
限酬令。9月22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
意见提出,各会员单位及影视制作机构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
限娱令。 8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关于把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办成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平台的通知》对电视节目的进一步把控。
其中“进一步强化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公益属性和文化属性”、“鼓励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在黄金时段增加公益、文化、科技、经济类节目的播出数量和频次”、“总局倡导鼓励制作播出具有中华文化特色的自主原创节目”等政策。
限星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把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办成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平台的通知》,《通知》中对上星综合频道提出了七大要求,其中对于综艺市场的整顿主要集中于以下几方面:
1、影视明星参与综艺娱乐、真人秀等节目要严格控制播出量和播出时段,总局鼓励制作播出星素结合的综艺娱乐和真人秀节目。
2. 努力提高普通群众在节目中的比重,让基层群众成为节目的嘉宾、主角,注意不能把群众作为明星陪衬或背景。
同一标准、同一尺度。2017年6月1日,广电总局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强调的是整个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行业管理。明确了网络视听节目要坚持与广播电视节目同一标准、同一尺度,把好政治关、价值关、审美关。彻底杜绝部分不合规作品打“擦边球”,拍摄前按院线电影进行备案再转战网络平台上线规避审查的行为。并对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播出提出进一步要求,视频全行业面临全面整改。
责令关停网站视听节目。6月22日,广电总局下发通知,责令关停“新浪微博”、“ACFUN”、“凤凰网”等网站的视听节目服务。此消息一出,新浪、微博美股开盘后双双大跌,一度跌逾7%和9%。总局称,上述网站在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视听节目服务,并且大量播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时政类视听节目和宣扬负面言论的社会评论性节目。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要求其进行全面整改。
重要法定节日播放国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9月29日消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当日就有关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发下通知。通知要求,广播电台、电视台在国庆节、国际劳动节等重要的国家法定节日、纪念日应当依法播放国歌。
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6月30日发布的《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明确了先审后播和审核到位的制度,审核要素包括政治导向、价值导向和审美导向,情节、画面、台词、歌曲、音效、人物、字幕等。并且通过公布8条完全禁止内容,以及10条须裁剪、删除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网络视听节目什么能拍什么不能拍。
电视剧“十四条。今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规范购播和宣传行为,维护行业健康发展,严禁播出机构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
网络文学社会效益进行评估。2017年6月27日,广电总局下发了《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社会效益评估试行办法》,通过出版质量、传播能力、内容创新、制度建设、社会和文化影响五项对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社会效益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属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同时取消其当年参与各类评优、评奖资格。
清理虚假代言。6月23日晚,广电总局发出通知,立即停止播出“苗仙咳喘方”“瘦身大美人陈氏冰火灸”等40条医药保健品、宣传减肥产品的广告;同日,工商总局发布《工商总局部署查处“医药广告表演专家”事件》的公告。
今日(8月15日),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领域涉医药广告管理的通知。通知表示,各省局要组织辖区内视听节目网站对本网站与医药产品宣传推介相关的广告和视听节目做一次全面梳理,凡是存在上述违规问题,要立即清理。
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要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广告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广告和带有广告性质的视听节目,严格审核,坚决抵制虚假违法违规广告。
规范新媒体采编。8月2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公告,要求规范规范报刊单位及其所办新媒体采编管理。目前,一些报刊出版单位疏于管理,特别是所办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违背有关转载网络信息的管理规定,采编不规范,审核不严谨,把关不严格,责任不落实,屡屡出现虚假新闻、“标题党”和“三俗”等问题,扰乱新闻传播秩序,损害新闻媒体权威性和公信力。
坚决杜绝问题节目的播出。今年10月,微博博主@清草三菜发布了一份广电总局通知文件,该文件关于“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传播管理”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切实把好各个关口,未通过审核、不允许播出的节目,不允许在网上传播,坚决杜绝问题节目的播出。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强化法律意识和自律约束,不得侵权传播广播电视节目,不得擅自发布来路不明的广播电视节目。
总局的政策是行业人密切关注的动向,也是内容创业者风向标,选择将一年的总局政策进行归纳整理,或是回顾,或是憧憬,或是把脉,我们可以间接地总结出以下几个特征:
1、导向金不换。限娱令、限星令、重要法定节日播放国歌、电视剧“主旋律”将成荧屏主力等,这些规定的出台始终强调上星平台的导向性。
2、遏制天价片酬。限酬令出台很明确对明星片酬进行了规定,规定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是直接体现,限星令在某个程度上也体现出限酬令。
3、规范化网络视听节目。同一标准、同一尺度,责令关停网站视听节目,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这些规定都体现出网生内容的规范。
4、源头严格把关。《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社会效益评估试行办法》这意味着监管层面已经上升到从IP的源头开始就进行严格把关。
5、规格越来越高。刷屏的“十四条”打破常规,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联合发文,发文规格提高引起业界重视,有分析称此举体现了“管”“调”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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