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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道路“任性施工”,老人不幸身亡!责任怎么判?!

温州交警 2020-09-26


小编日报

2018年12月21日

擅自封道施工?

这起事故,施工方有责任!

  ➤案情回顾

10月18日,因施工单位擅自封闭机场大道机动车道未采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驾驶员李某驾驶浙C号牌水泥罐装车借道非机动车道行驶,与自行车相撞,造成自行车驾驶员张某死亡,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道路施工方在该起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




 擅自封道!酿成亡人惨案!

10月18日下午,驾驶员李某驾驶浙C号牌水泥罐装车,从龙湾万吨码头某公司驶往空港方向。

14时23分 机场大道山北公交站前路段有道路施工人员开始将机动车道封闭,并将过往车辆引导至非机动车道通行。

▲施工单位擅自封闭机动车道

15时09分:李某驾驶水泥罐装车驶入右侧非机动车道通行。

▲水泥罐装车借道非机动车道通行

15时12分:车辆沿非机动车道行驶至机场大道616号对向路段时,因交通拥堵而停车排队等候,其后方自行车驾驶人张某下车,提着自行车从该货车右侧绿化带绕行至水泥罐装车车头进入非机动车道。

悲剧刹那发生:当李某驾驶水泥罐装车起步前行时,其车头右侧部位撞倒张某及自行车,继而形成碾压,造成张某当场死亡及自行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定责:施工单位负同等责任

  经调查,事发时机场大道车流量大,且道路施工人员并未按规定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施工报备审批,擅自封闭机动车道,将车辆引入非机动车道通,同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导致通行混乱,封闭机动车道仅50分钟后便引发交通事故。

  经公安交警部门调查认定,道路施工方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承担了同等责任。


 施工不是造成事故的理由!

李某驾驶货车载物超过载质量30%以上(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将被给予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同时因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驾驶证的最高准驾车型将被注销。

此外,事发路段道路施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在该起事故中,施工方也将承担对死者方的民事赔偿,且该事故单位还将面临行业资质降级。

一直以来,温州公安交警对于各类道路改建施工工程都保持常态监管,从前期审批到后期不定期抽查道路施工项目,确保道路施工顺利进行以及该区域内的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对于不服从和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交通安全防护的相关施工单位,公安交警部门将一律联合有关部门予以告诫、通报、组织召开现场会、责令限期整改、抄报等处理,因施工方原因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施工方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你的安全 我的心愿

温州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时期,市政工程、道路改建是无法避免的,在要求施工单位确保安全施工的同时,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应当加强,每个人都应提高安全警惕。此外,公安交警部门也会根据施工情况及时优化完善施工区域及周边道路的交通设施,提前预告施工信息、提示绕行线路,加强管理。构建更加美好和谐的社会,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努力和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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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朱振华、汤龙峰、周卓彦

编辑:娄君祥、钟杨帆、叶剑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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