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 你还买超标电动车?买了有权退货!
最近许多小伙伴来咨询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问题
其实小编很早就告诉大家了
今天我们再强调一次
2018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新标准调整完善了
车速限值
整车质量
脚踏骑行能力
等技术指标
最高车速为20km/h调整为25km/h
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
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
(图片来源于网络)
超标车禁止生产销售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2019年4月15日前旧国标允许销售
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15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允许在浙江生产、销售符合旧国标且列入浙江省经信厅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的产品。
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新国标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新国标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新国标的产品。如果购买到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标准,消费者有权退货或者更换!
各地应当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管理机制,职能部门应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贯彻落实新国标,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和引导。
省经信委
负责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制定和《公告》发布。各地经信部门负责新国标的宣传贯彻,积极鼓励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按新国标组织生产和销售。
质监部门
负责生产领域电动自行车等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对无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的企业和产品依法进行查处。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部门
负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的质量监督管理,加强流通领域新国标和过渡期政策的宣传工作。
公安机关
负责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的注册登记、备案登记和道路通行等安全管理。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查处。
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
负责协助政府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引导、协调、监督会员单位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协助省经信委做好《公告》管理工作。
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负责协助政府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参与对电动自行车等相关产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受理消费者对销售企业违规销售车辆等问题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或者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依法提起诉讼。
已购买或者正在使用的超标电动车必须在2019年3月31日前办理备案登记,备案后可继续使用至2021年12月31日,之后将一律不得再上路行驶。也就是说如果现在新买了一辆超标电动自行车,办理备案后的使用年限只有三年。备案登记后的超标电动车,在期限内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驾驶人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得载人(符合新国标的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没有备案、依法查处没有办理注册、备案登记的电动车不允许上道路行驶,一经查获将予扣车。对于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除了处罚还要责令补办注册登记;对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将按照驾驶机动车作出处罚。
2018年12月20日,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非机分所核发了第一副电动自行车牌照。
此外,小编对一些市民的问题进行解答
根据过渡期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因销售企业未明确告知或告知不真实、不全面,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因未列入《公告》、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等原因,不能依法注册登记并上道路行驶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者更换。
Q应严查生产厂家,管好源头。A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生产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产品必须取得3C认证和工信部公告目录才可销售、上牌。
Q哪里可以上电动自行车牌?A目前,温州市区还在试行期,列入《公告》内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可持材料到温州市鹿城区过境公路里垟路交叉口处温州车管所大院内非机动车业务大厅或以下网点(详见附件)办理上牌业务。待试行期结束后,将在全市推广,届时我们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上牌地址。
Q上牌材料丢失了,该怎么办?A若车辆合格证等材料丢失,需到销售商或生产企业获取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
Q超标电动车能否登记成蓝牌摩托车?有摩托车驾驶证的,三年后能否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A超标电动车不是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必须有资质的企业才能生产,要符合相关标准及通过3C认证,按照机动车要求上牌等才能上路使用。
Q电动自行车上牌需要多少钱?A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上牌免费。
看完出台的新政策
摸着自己的小电驴
心里怕怕的
没事,小编一招教你查
自己的小电驴
或是中意的车型
是否符合新国标
关注“温州交警”微信
最后小编想说:
对于这波新政策
不仅企业要严格遵守,
消费者更要谨慎购买,
对自己的安全负起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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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来源:浙江发布
审核:朱振华、汤龙峰、周卓彦
编辑:娄君祥、潘爱娥、王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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