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关数百万温州车主,上路小心被处罚,最高可拘留!
近日雨水渐少
太阳公公已在回家的路上
家里的“小毛驴”蠢蠢欲动
准备出门自由翱翔了
2019年3月31日后
无牌电动车禁止上路
违者一律查扣
温州人注意啦
下月起,温州公安交警将依据新国标查验车辆,严格按照新《公告》予以注册登记。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将禁止上路行驶。违反规定的,将会被依法扣留车辆。
家有电动车或想买电动车的你
当下该做些什么?
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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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我市拥有各种电动车多达240万辆,但绝大多数为超标电动自行车。按照过渡期管理办法,符合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并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可申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牌照,三年后可继续使用。
另根据过渡期管理办法,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车主可在2019年3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向销售点申请备案登记,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期限内,车辆驾驶人应当戴安全头盔,电瓶车载人不得超过12岁,并遵守非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定。
自去年12月20日起我市电动车可以上牌以来,不少车主已经纷纷前往上牌点办理,但仍然有部分车主尚未上牌,甚至未做备案登记。
温州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上路行驶,如被民警查获,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车辆列入《公告》的,责令驾驶人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车辆未列入《公告》且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即超标电动车),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由于电动车驾驶者普遍没有摩托车驾照,因此当车辆被鉴定为机动车时,就会被认定属于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和拘留;而持有汽车驾照的,则是准驾不符,会被记12分。
看到这儿,是不是还有些困惑?
如何办理备案登记?电动车超标怎么办……
接下来,蜀黍就为大家答疑解惑
问
如何办理备案登记?
答
为方便群众,温州市实行电动自行车经销点和派出所均可备案登记的模式,备案登记号牌和办理流程继续执行原防盗备案登记规定。备案登记时,不强制安装防盗装置,公安机关免费办理备案登记。
问
电动车备案之后可以一直开吗?
答
备案登记车辆(包括已经公安机关防盗备案登记的车辆)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地方已有立法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问
刚买的电动自行车超标了,可以退换吗?
答
根据过渡期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2018年5月15日)起,因销售企业未明确告知或告知不真实、不全面,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因未列入《公告》、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等原因,不能依法注册登记并上道路行驶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者更换。
想知道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国标,可以登录“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左侧“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库”一栏查一查哦!
特别提醒
目前,市区除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外,还有18家电动车销售网点可以直接办理上牌,其中鹿城7家、瓯海7家、龙湾和经开区各有两家。
说了这么多
蜀黍最后还是要提醒大家
赶紧去备案!赶紧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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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朱振华、汤龙峰、周卓彦
编辑:娄君祥、潘爱娥、陈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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