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型“僵尸车”现身温州街头,交警连线车主,竟是因为……
“僵尸车”
顾名思义就是那些
因为无人使用维护
外观残旧破损、落满灰尘、 锈迹斑斑
被长期遗弃在街头巷尾的车
它们不仅长期占用公共资源
又影响市容
还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道路上的“僵尸车”
蜀黍是绝不放过的
1
近日,温州公安交警收到群众举报,称一辆货车停在瓯北东瓯大道辅路边,没有两年也有一年了。
温州公安交警前往现场
发现该车外观惨不忍睹
马上连线该车车主
车主表示该车人为被烧毁
刚判刑好,现在可以当废铁卖掉了
▲点击查看现场
2
近日,温州公安交警收到网友举报,称一辆顺丰速运的车辆停在株柏路机关二幼门口,已有七八个月。
温州公安交警前往现场
发现该车外观破破烂烂
马上连线该车车主
车主表示车太多记不起来了
目前,车辆已被拖移至指定地点
以短信的方式通知车主
▲点击查看现场
3
近日,温州公安交警收到网友举报,称永南路菜市场旁停着一辆“僵尸车”,去年已通知该车主前来处理,至今仍未移车。
温州公安交警前往现场
发现该车车况十分糟糕
马上连线该车登记号码
拖!
目前,车辆已被拖移至指定地点
▲点击查看现场
温州公安交警对于联系不到车主或存在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的一律清拖,并严肃追查车源信息,跟踪处罚相关违法行为人。
针对排查出的因联系不到车主或已通知车主,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处置的“僵尸车”,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置:
1.对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公共免费停车泊位持续停放车辆超过三十日的,经公安机关责令驶离,拒不驶离的,处二百元罚款,并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
2.对已超过检验周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但尚未超过三个周期的,或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违法停放,或逾期违法未处理,或交强险过期等符合法定拖车情形的(含停放在路内停车泊位内的),由公安交警部门将“僵尸车”拖移至指定停车场;
3.对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状态的,或为拼装的机动车的(含停放在路内停车位内),由公安交警部门将“僵尸车”直接拖移至机动车回收公司,并依照法律程序予以报废、拆解、回收。
在此提醒所有驾驶员
请关注、了解相关规定
及时合法处置名下车辆
接下来,温州公安交警
将继续对长期占用道路空间
妨碍社会生产生活
有碍城市观瞻的“僵尸车”
进行清拖治理
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参与举报
路内“僵尸车”举报途径
1、举报热线:110;
2、“温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留言举报:“警民互动”—“投诉建议”,提供相关信息。
接收举报信息后,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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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汤龙峰、周卓彦
编辑:娄君祥、俞坚、陈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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