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无所畏惧?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负全责!
近年来
电动自行车凭借
轻便、价廉、操作简单等优势
深受市民的喜爱
但与此同时
部分电动自行车骑行者
安全意识淡薄
抱着侥幸心理
做出违反交通法规之事
案例一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
瓯海大道辅道文昌路口
一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
与正常直行的大众轿车发生碰撞
紧跟大众的江淮轿车因躲闪不及发生追尾
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脸部受伤
最终,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
与大众汽车发生碰撞的事故
由电动自行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江淮汽车未与大众汽车保持安全距离
发生碰撞的事故
由江淮汽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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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亮起,禁止通行”
这是众所周知的通行规则
肆意闯红灯
简直就是拿生命安全在冒险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案例二
电动自行车·不按非机动车道行驶
市区府前街与鼓楼街路口附近
两辆电动自行车
不走斑马线,也不按非机动车道行驶
分别从对向斜穿马路
结果在马路中间撞了个满怀
事故造成其中一名骑行者左腿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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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其道,不争不抢
都说电动自行车是“肉包铁”
没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
一旦与机动车抢道发生碰撞
无异于以卵击石
案例三
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
吴桥路吴桥加油站出口处
一辆越野车加完油缓缓驶出加油站时
与一辆逆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事发时,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吴某
未佩戴安全头盔,所幸无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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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时之便
抱着侥幸心理逆行
紧接着,却发生交通事故!
为了抢时间,闯红灯
为了求方便,逆向行驶
为了快人一步,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
有的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不以为然
总认为不是什么大事
骑行起来“无所畏惧”
频频成为“马路杀手”
要知道,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比想象中的要更加危险
电动自行车属于“肉包铁”交通工具
在交通出行中处于弱势一方
无论谁的责任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受伤的往往是骑乘人员
有多少人为了抢那十几秒的时间
白白让生命提前几十年终止
为强化我市道路安全秩序,提升非机动车驾驶员守法意识,一直以来,温州公安交警持续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抢道等交通违法陋习。
交通安全无小事
任何一种看来不足挂齿的交通违法
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在此,温州公安交警提醒大家
便捷的前提是安全
骑行上路,一定要遵规守法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人人有责
文明城市
需要大家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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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汤龙峰、周卓彦
编辑:娄君祥、刘丁丹、陈宏、陈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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