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2019年度征兵政策
“今有雄鹰穿天宇,古时巾帼花木兰。”“自古英雄出少年,保家卫国到边关。”又是一年征兵季,欢迎征兵入伍,报效国家!关于2019年的征兵政策,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一、征集的对象和范围
征集男兵: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征集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
二、征集对象的年龄条件
男青年年龄:2019年12月31日年满18至20周岁。高校在校生放宽至22周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
女青年年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三、征集对象的体格条件
1. 身高:
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 体重: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 视力: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注:屈光不正者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9,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四、征集对象的政治调剂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其他组织条件,按照公安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颁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征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8月1日前,应征对象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一式三份,完善信息后请务必在8月20日前交到学校。
六、征集时间安排
(一)8月1日之前,为征兵报名宣传发动时间;
(二)8月2日到14日,为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阶段;
(三)8月15日至9月1日,为复查定兵时间;
(四)9月2日起,为新兵起运阶段。
七、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应征 入伍可享有优惠政策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教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2.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开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
5.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6.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我校按校内政策在大类内调转)
7.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8.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9.高职(专科)升学。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 ,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0.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土兵的比例。
11.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公共体育直接获得及格以上学科学分。
八、服义务兵期间享有的待遇
1.军队每月发放800至1000元不等的义务兵生活津贴,衣食住行医均由国家担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家乡政府另外给予奖励;
2.义务兵家庭由县民政部门发给优待金,贵州省目前按不低于4500元/年标准发放,高于的按当地标准发放;
3.应征青年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优待;
4.叁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九、退役后的工作安置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应当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接收比例。各用人单位要切实保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待遇落实,要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尽快安排上岗,依法合理确定工资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保证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同等待遇,军龄10年以上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享受国家扶持就业方针政策。
十、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
第六十六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叁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第六十八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受、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十九条: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兵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国梦,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炎黄子孙的不懈追求。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把参军入伍作为人生理想追求,把成才梦融入强国梦强军梦,在人民军队这个大舞台上书写人生壮丽篇章!
( 贵州财经大学2019年征兵咨询群)
应征报名咨询电话:
0851-88510441
13984123707
廉洁征兵咨询电话:
0851-88510365
0851-88510335
应征报名咨询地址:
贵州财经大学人民武装部征兵办公室(樱花苑1栋一楼大厅)
为国争光,入伍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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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蔡次英
校审:张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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