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丨《群众身边腐败案例剖析》
ISBN 978-7-5174-0427-9 出版时间:2017年6月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指出,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本书从扶贫、“三资”、土地征收、惠农、执法等七大领域精选了80个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并结合当前热点进行分析,以期用案例的形式反映基层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既剖析违纪行为,为治理腐败提供参考,同时又作为警示教材,使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第一章 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1 虚报冒领五保供养金
2 侵吞村项目建设资金和慰问金
3 套取教育专项补贴
4 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
5 向低保户索要好处费
6 违规办理低保
7 挪用扶贫补助金用于投资
8 违规确定精准扶贫对象
9 截留低保金
10 私分水稻受灾等补助款
11 挥霍浪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第二章 集体“三资”领域违纪问题
1 挪用集体资金用于个人营利活动
2 侵吞集体资金
3 用集体资金为个人投保
4 村干部共同私分集体资金
5 用集体资金报销个人费用
6 截留私分社会抚养费
7 将集体资金私存
8 以交通费等名义套取私分集体资金
9 违规超标准筹款打井
第三章 土地征收领域违纪问题
1 虚报冒领骗取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补偿款
2 私自截留占地补偿款
3 违规使他人多获取征地补偿
4 虚增面积骗取征地补偿款
5 挪用征地补偿款供他人使用并收取好处费
6 擅自发包村集体耕地
7 违规借用征地款用于经营
8 侵吞青苗补偿费
9 相互勾结隐瞒补偿面积私分征地补偿款
10 冒领他人退耕还林补偿款
第四章 惠农领域违纪问题
……
【典型案例】
2015年10月,M市S区G街道办事处原工作人员薛某某,中共党员,其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其经手的2015年老年节困难家庭失能老人护理补助金1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营利活动。直至当年12月24日,得知相关部门要求核实补助金发放情况,才将款项退还并发放给补助人。2016年1月,薛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案例点评】
挪用,是指擅自将用于专项用途的资金挪为他用的行为,可以是挪为私用,也可能是改变为其他公用用途,但无论何种情况,均属于违纪行为。本案中,薛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其经手的困难家庭失能老人护理补助金,用于个人投资,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其不仅违纪,而且破法。失能老人没有生活自理的能力,这些护理补助金,是他们生存度日的依靠,薛某某没有为这些贫困的老人送去温暖,反而劫贫济私,将困难群众急需的补助金挪为己用,投资营利活动赚取的实则是昧着良心的黑心钱。
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绝不是小事,其危害猛于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腐问题,啃噬着群众的获得感,损害着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群众对党的评价,来源于对身边党员和干部的评价,那些损害、漠视群众利益的人,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以为只是小贪一下,算不得什么,长此以往,日积月累,失去的却是党心民心。因此,对基层贪腐应该做到零容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广大党员干部应该做到为人民着想,急人民之所急,而不能做人民利益的“蛀虫”和群众厌恶的“苍蝇”。
【法条链接】
1 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百零七条
2 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
3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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