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
考试小贴士
1.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迟到则禁止入场。在入场时考生只准带2B铅笔、黑色签字笔(钢笔)、橡皮(文具袋必须是透明的)、听力耳机、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三证缺一不可)
2.其他任何物品(如背包、手袋、手机及其他违规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如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一概不负责保管,后果自负!
3.请同学们一定不要把手机带入考场,一定不要把手机带入考场,一定不要把手机带入考场,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注意:一旦发现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则会取消学士学位。
作弊后果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闭卷考试时携带有关书籍、资料及纸条等进考场,又不按要求集中存放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在考场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5、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6、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等带出考场的;
7、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对于考试违纪即考试诚信失信的,学校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及对所犯错误的认识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并记入学生诚信档案。
(二)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属考试作弊:
1、违规传递考试信息的;
2、夹带与考试有关资料的;
3、抄袭他人答案或为他人提供答案的;
4、互换试卷的;
5、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
6、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的;
7、以替考为目的进入考场,未开始答卷即离开考场而未构成替考事实的;
8、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并构成替考事实的;
9、扰乱考试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定行为的。
犯有上述作弊行为的属严重考试诚信失信行为,学校视其情节和认识错误态度,分别给予处分,并与学位授予相关联。有1、2、3、4款情节的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的处分;有5,6,7款情节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理;有8款情节的,开除学籍;第9款视具体情况予以处分。凡是因为考试诚信失信而做留校察看处分的将不授学位。
各年级诚信宣誓
在我院学习部监场过程中,同学们都能够认真对待并认真完成宣誓,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吧!
17级
重要指数:
18级
重要指数:
19级
重要指数:
通过本次诚信考试宣誓,希望我院学子能够敲响心中的警钟,认真对待这次的期末考试。最后,在此预祝我院学子在本次期末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撰文排版 | 陈子菲 肖楚楚
图片来源 | 陈子菲 肖楚楚
初审 | 梁显宗 谢燕飞
复审 | 邓 悦
终审 | 宋华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