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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考试 | 以诚立身 以信立命

GDHYDXCJXYXSH 2022-05-05


前言

转眼已近学期末,同学们也将迎来期末考试,以检验自己这一学期以来的学习成果。相信同学们也在积极备战期末大考,但我们还要再次提醒大家:

不忘诚信考试

遵守考场规则

杜绝舞弊行为



校规校纪要知晓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闭卷考试携带有关书籍、资料及纸条等进考场,又不按要求集中存放的;

【2】未在排定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过程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考场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5】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6】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等带出考场的;

【7】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对于考试违纪的,学校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及对所犯错误的认识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并记入学生诚信档案。


(二)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属考试作弊。

【1】违规传递考试信息的;

【2】夹带与考试有关资料的;

【3】抄袭他人答案或为他人提供答案的;

【4】互换试卷的;

【5】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

【6】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的;

【7】以替考为目的进入考场,未开始答卷即离开考场而未构成替考事实的;

【8】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并构成替考事实的;

【9】扰乱考试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定行为的。

犯有上述作弊行为的属严重考试诚信失信行为,学校视其情节和认识错误态度,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有第1、2、3、4款情节的给予严重警告至记过处分;有第5、6、7款情节的,给予留校察看至开除学籍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理;有第8款情节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若替考者有主动终止行为或有立功表现的可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9款视具体情况予以处分。凡是因为考试诚信失信而做留校察看处分的将不授予学位。


考前小贴士

(1)带好相关的证件及考试用品。同学们在考试前一天需准备好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同时还要准备好黑色签字笔、铅笔、橡皮等考试所需用品。

(2)调整好心态。考前心态很重要,备考时不要过分紧张也不要过分松懈,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可以选择慢跑锻炼或者听舒缓的歌曲来帮助自己调整状态。

(3)注意饮食。考前可以多摄入一些富含蛋白质和维生素的食物,不要吃过多的油炸类、烘烤类食品,以免身体不适,影响考试发挥。

(4)注意考试相关信息。同学们在考试前要提前确认好考场号及考试时间,不要因走错考场、记错考试时间等原因,影响考试的最终成绩。



诚考“云签名”

《孟子离娄上》有曰:“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意在告诉我们诚信渗透在我们每一个人身边,故做人要诚实,不说谎,不欺骗,不作弊。这短短一句话深深教育我们每一位学子要树立诚信的信念,学会诚信学习,诚信做人。

在本学期的诚信考试活动中,我们创新采用云签名的方式,呼吁全体寸金学子“诚信考试,杜绝舞弊”为规整我校考风考纪献出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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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诚考“云签名”





最后,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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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 校学生会学习部
编辑排版 | 魏常乐
审核 | 关海森 胡海慧
责任审核 | 周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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