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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入驻灞柳基金小镇?

2017-04-14 廖华 王萍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近日,西安灞柳基金小镇2017第八次风控预审会议在浐灞金融商务区管理办公室召开,三位评委根据基金法律法规及浐灞金融办相关政策,对此次申请企业的基本情况、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并为这些企业后续入驻灞柳基金小镇进行预先审查并给予规范性指导。


据了解,该预审会是企业拟入驻西安灞柳基金小镇的第一道关卡。但我们发现,有的企业想在西安灞柳基金小镇申请设立基金及相关企业,对于相关流程和要求却是一头雾水;甚至有的企业屡战屡败。


《孙子兵法》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故此,稼轩律师结合在基金小镇的服务实践经验整理了西安灞柳基金小镇的相关资料,梳理了在西安灞柳基金小镇申请设立基金­­及相关企业的基本流程和需要注意的重点事项,以期能帮助企业顺利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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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柳基金小镇基本情况



西安灞柳基金小镇位于西安世博园内,依托欧亚经济综合园区核心区及西安金融商务区的产业基础及浐灞滨水生态景观优势,未来将创建西部私募金融服务业发展示范区。小镇将重点引进大资管相关金融机构,包括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券商资管以及银行、投行、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相关金融服务机构。

小镇将集中政务服务资源,简化办事程序,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一条龙、一体化、一站式”服务;协助企业办理相关审批、备案、国家及省市奖励申报等手续;协助企业完成每月的纳税申报;协助企业完成营业执照年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检;联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协助投资类企业与西安市政府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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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柳基金小镇优惠政策


根据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西安浐灞生态区促进基金产业发展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小镇将对入园企业给予各方面的优惠政策。

小镇根据基金的不同规模及类型,分别给予不同的规模发展奖励,比如:

❶对规模超过3000万元以上且不到1亿元的创业投资基金,按不超过基金规模1%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1亿元以上的,按不超过1.5%的比例以超额累进制计算办法给予奖励。

❷对规模达到1亿元以上且不到2亿元的私募股权基金,按不超过基金规模1%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2亿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以超额累进制计算办法给予奖励。

❸对规模达到2亿元以上且不到5亿元的私募证券基金,按不超过基金规模0.5%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5亿元以上的,按不超过1%的比例以超额累进制计算办法给予奖励。

❹对规模达到5亿元以上且不到10亿元的其他私募基金,按不超过基金规模0.5%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10亿元以上的,按不超过1%的比例以超额累进制计算办法给予奖励。

同时,如果基金管理机构所管理的基金投资生态区企业、浐灞生态区重点项目或企业的资金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项目退出时,将给予法人投资者根据超额收益部分不超过9%的比例进行奖励,自然人投资者根据超额收益部分不超过6.4%的比例进行奖励。

除此之外,还提供一些列管理配套服务政策,比如:

❶办公用房补助:新购建本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下同),按每平方米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等政策。

❷金融人才政策:每年度评选灞柳基金小镇年度领军人物,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高管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进行财政奖励,其子可还享受免费教育培训等政策。

❸支持企业办理事务方面:简化办事程序,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一条龙、一体化、一站式”服务等支持。

❹政府引导支持方面:设立中介机构联合办公室,安排法律、会计、审计、评估、管理咨询等中介联席办公,为入区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设立或引进金融资产交易所、产权、股权交易所,为基金募集和退出提供平台支撑。对国际会议和国家级会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对其他会议和商业活动,按照会议类别和商业活动成果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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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可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企业包括:

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公司制、合伙制、契约制、中外合作非法人制等形式设立,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证券投资等业务,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私募基金及其管理机构:

(1)在新注册或变更注册到西安金融商务区或灞柳基金小镇并办理纳税登记的基金类企业。
(2)已获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授权管理部门认可核发的各类私募金融业务资质或已在市级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按照实际到位货币资金计算,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类基金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2亿元,其他私募基金的规模不低于5亿元。

❷支持全国性公募基金到西安金融商务区设立基金或子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在西安金融商务区发起成立公募基金。引进设立基金子公司,鼓励发展创新业务。除本办法中配套政策适用外,具体执行中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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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柳基金小镇入驻流程



以上就是入驻西安灞柳基金小镇的基本流程,律师特别提请注意的是:


❶企业根据拟设立的类别,应按照《西安灞柳基金小镇申请设立基金及相关企业指引(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准备入区申请资料。

❷《西安灞柳基金小镇申请设立基金及相关企业指引(征求意见稿)》中附有七个附件,为申请资料提供模板参考,企业应当使用该模板。

❸西安灞柳基金同业公会评审委员会合规性审查会议,申请设立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须有一人到场。

❹工商注册一站式服务。工商注册现场资料审核时,法人股东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并现场签字。


另外,上述流程的第二项“受西安市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西安灞柳基金同业公会评审委员会提出合规性审查建议”,即是本文中开篇提到的拟入驻企业需要面临的第一道关卡。


“西安灞柳基金同业公会”是西安金融商务区管理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的机构。公会设立包括优秀律师、券商、私募机构在内的评审委员会,一同参与评审,旨在搭建多方资源平台及借助服务机构的力量,通过风控预审会议的形式对拟入驻小镇的企业进行合规性审查和规范性引导。


为公平起见,每次预审会的评委将从评委库中抽取。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廖华律师、张海雪律师受邀作为灞柳基金同业公会专业评审委员,已多次参与评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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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❶请问基金公司是否可以迁址到灞柳基金小镇?
答:已注册机构的入区申请仅限于西安市内机构迁址,暂不接受市外企业迁入。


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有无资金规模要求?

答: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按照实际到位货币资金计算,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类基金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2亿元,其他私募基金的规模不低于5亿元。


❸企业在基金小镇内购买新建办公场所有没有优惠?

答:私募基金及其管理机构落户时在浐灞生态区内新购建本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下同),按每平方米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自落户当年起三年内分期兑现到位。


❹企业在基金小镇内租赁办公场所有没有优惠?

答:在基金小镇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得转租),面积在核定标准范围内,且租期不低于3年的,前两年免租金,第三年其按照区内办公物业租金市场平均价格的50%给予租赁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且不得转租。


❺基金小镇有没有针对个人的奖励制度?

答:根据基金小镇入驻企业的年度区域经济贡献及业绩,经综合考核评定,每年度评选灞柳基金小镇年度领军人物,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❻我从外地(外国)来基金小镇,子女上学问题如何解决?

答:教育部门对西安金融商务区内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以及业务骨干人员的子女就学提供方便,外籍人士子女可优先在西安国际学校就读。


❼基金投资企业还需要进行哪些方面的手续、工作?

答:基于中国基金业协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要求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企业需要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与基金产品备案。建议各私募机构聘请有专业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以保证登记备案等工作顺利完成。


❽关于设立投资类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问题,是否有相关具体的要求?

答:根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对于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的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整改,下一步协会将对不符合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自律管理。


❾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对注册资本/认缴资本、实收资本/实缴资本、实收/实缴比例等有何要求?

答:《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并未要求申请机构应当具备特定金额以上的资本金才可登记。但作为必要合理的机构运营条件,申请机构应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和业务发展方向,确保有足够的资本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转。相关资本金应覆盖一段时间内机构的合理人工薪酬、房屋租金等日常运营开支。律师事务所应当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具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所需的资本金、资本条件等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

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收资本/实缴资本不足100万元或实收/实缴比例未达到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的情况,协会将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中予以公示。


❿申请机构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是否影响登记备案?

答:申请机构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的,不影响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但申请机构应对有关事项如实填报,律师事务所则需做好相关事实性陈述。





作者简介


廖华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律师

西安科技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法学系教师


王萍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西北大学民商法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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