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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律师成长之路之——“知己”篇 | 律说

2017-08-09 卢刚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卢刚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主任   高级合伙人

前两天,稼轩文编社的小编给我布置了个任务,要我给公众号写篇文章,倒是没有硬性要求,题目可以自拟。我当即就想到了知己这个话题。今天,我所要讲的“知己”不是《琵琶记》中 “酒逢知己千杯少”的知己,而是王安石曾曰“知己者,智之端也”中的知己

从业这20多年来,我亲自带过不少学生。对于如何给自己定位,如何选择专业方向,如何将自己的工作专业化、信息化,如何将自己的学习有形化、可视化,如何利用大数据,如何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我总是特别乐于将自己从业之所得与青年律师们分享,并且希望通过和他们的交流去了解他们,去融入他们。


对我而言,在分享经验和传授技能的时候,我对于我的每一个学生以及那些愿意跟我沟通交流的青年律师而言,是绝对不偏心的。但同样的信息获取量不等同于同样的养分吸收率。无论起初学历亦或天赋多么相像的年轻人,在踏入律师执业这条起跑线后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出现差距,而且差距会越来越大,拉开差距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其实,在那些成长较慢的年轻人中也不乏一直拼搏努力之士,但为什么还是被远远甩在了后面?通过私下对他们的观察,以及和他们沟通中我发现,在自我认知、自我了解、自我心态调节以及执业动力因素这些内因方面,他们与那些成长较快的律师有着巨大的差距。


因此,近些年,我有意识地对团队中的青年律师在心态调整和价值观等方面进行了一些引导。令我欣喜的是,很多学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有一部分学生处于懵懂的状态。对自己执业中面临的“天花板”不说突破,而是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天花板”的存在。应该说这部分学生还没有意识到“知己知彼”的重要性。所以,今天借着稼轩小编约稿的机会,和大家聊几点我对“知己”粗浅的看法,希望对进入职场的青年律师有所帮助。


发现长处与短处是基础,学会扬长避短才是关键   


《孙子·谋攻篇》中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知己知彼”不仅为古今中外许多军事家所推崇,换个角度来看,其更是作为一种智慧,适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当然也特别适用于提醒青年律师去认识和发现自己。


人各有长,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方面,有些擅长对外交流,有些擅长案头工作,有些擅长演讲,有些擅长倾听等等。面面俱到,样样精通固然是好,但这样的人毕竟只是极少数。在法律服务越来越趋向于团队化的今天,无需每个人都成为全能型选手。就像体操比赛,全能冠军的含金量和单项冠军的含金量是一样的,都能让五星红旗飘扬在奥林匹克赛场的上空。在团队化合作中,着眼于自己擅长的方面,更用心用力地将其发挥到极致,弱化或尽量避免涉猎自己的短板,你的长处将成为你工作中的利器,并让你在团队中越来越重要。


清楚认识到真正激励你的是什么?


中国的律师行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不同类型的律师群体。从市场竞争和客户选择来看,专业化一定是发展大势。青年律师若将自己的未来发展定位成一名专业律师,应该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如果确定了发展方向,就要明白自身要具备什么样的素质才能更快更好的达到目标。


弗雷德里克·赫茨伯格曾论述过激发人工作动力的“二因论”,即:基础因素和动力因素。基础因素包括地位、薪水、安全保障、工作条件、公司政策等;动力因素包括有挑战性、获得认可、责任感、个人成长等。

很多青年律师在成长初期关注基础因素。不能说基础因素不重要,但如果太看重基础因素就容易让人心理失衡,进而引发对现实的诸多不满。即使基础因素经过一段时间得到了改善,他也不会爱上这份工作和这家律所,只是不会那么讨厌或过多埋怨。要知道,不讨厌不等于喜欢,不埋怨不代表满意,倘若一个人知道他的同学在别的律师事务所同样做助理拿的工资却比自己多的时候,他又会不满足。因为容易物化和定量的东西总是特别容易拿来做比较,一有区别就容易让人心生不满,但事实上,这不是一个仅有一个参照物的对比,很多人忽略了这背后诸多不易被发现的天壤之别。


相反,如果把动力因素放到第一位,更多的将自己内心和工作内在状况相关联,寻找工作的意义,关注自己在过程中的成长和变化,享受同事对自己工作表现的赞誉,那么就会更容易认可自己,进而有一个良好的心态。对于青年律师来说,这样好的心态太重要了,他会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承担,从原地踏步到加速前进,进而爱上自己的工作,满意自己的状态,欣赏自己的同事。而这,正是激发一个人一直坚持下去的动力。很多人都说,律师这行太难了,坚守得很辛苦。为什么这么难?我理解其本质还是动力因素不够,没有发自内心的热爱。正所谓:内心不极度渴望的东西,它也不可能轻易靠近你。或许有人会说,光有热情也不够啊,残忍的现实社会时常会让人心有余而力不足。对于这一点,我是这么看的。没有任何事情是随随便便就能成功的,无论是你主动选择还是被迫接受,有句老话说“既来之,则安之”,我想说“既选之则爱之,即爱之则拼之。”让自己舍弃那些负能量,寻找真正激发自己的动力因素,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或许,坚持,也并不是那么痛苦和困难。毕竟,除了爱上工作和拼命工作,并不存在第二条通往成功的路。


稼轩律师事务所在招聘时也是根据二因论来设计问题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应聘者更看重的是哪方面。根据我们的经验,应聘时将动力因素放在第一位的年轻人,通常在工作中心态很好,工作积极主动,客户的反馈也非常好;而将基础因素放在第一位的则刚好相反。

所以,青年律师,你们真的好好思考过什么才是激励自己的动力因素吗?


在交往中,你属于哪一类?


梅岩说:“ 真正的商人应考虑人我双赢。”意思是商人从商的极致就是让对方得利,自己自然也就能获利。这句话就包含了“利他”的精髓。如今,很多成功的企业家和律师也都会给后辈强调一点:分享与奉献。这是他们的经验之谈,也是真心感受。这对于处在发展初期的青年律师来说,不太容易理解,或者说不能有很深的体会。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经验的积累,一定会有所感悟。


从与人相处的利益获得这个角度来讲,大致可以归纳三类:索取者、对等者和给予者。从短期来说,索取者获得的多些,但从长远来说,给予者获得的会更多。如果平时注意观察,在我们所接触的律所和律师之中,同样存在着这三种类型。比如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和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的“有度团队”,他们常常举办“尚权论坛”等特色活动,将自己研究的可视化成果与众分享--对于他们这样的给予者来说,看着好像吃亏了,费时费力也并没有得到什么,但其实他们让更多的人了解了他们的特长和愿意分享的精神,自然也就赢取了好的口碑和更多合作的机会。


一般来说,同样价值观的人更容易合作,这在律师与律所之间同样适用。因此,青年律师首先要做到”知己”,然后选择好和自己价值观一致的律所。如果你是一个索取者,那么你在一家愿意分享利他的律所里,短期内会获得别人的经验,但时间一长,就没有人愿意再与你分享,逐渐会无形中被孤立,因为这类律所会喜欢“给予者”类型的律师;相反如果你是一个“给予者”,你选择了一家“索取者”类型的律所,周围的律师都不愿意分享,你很快就会遇到分享疲劳,对律所不满意。因此只有在了解自己的特点后才可能进行正确选择,才会对自己的选择满意,进而有更好的心态工作,最终获得同事和客户的认可。

要明白情商的重要性


智商和情商在我们工作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相对情商来说,智商是天生的,靠后天训练很难有质的提升;但是情商却可以通过自我感悟和有意训练得以提高。丹尼尔·戈尔曼在《是什么造就了领导者》中通过调研分析,发现卓越领导者有一个共性--他们的“情商”都很高。丹尼尔·戈尔曼把职场情商分为五个要素:


自我认知:识别并理解自己的情绪、情感、内驱力及对他人的影响;

自我调控:能控制自己破坏性的冲动和情绪,多思考,不急于下结论;

内驱力:超乎名利的工作热情,以不懈的精神和耐力追求目标;

同理心:能理解他人的情感;

社交技能:善于与他们寻求共同点,建立融洽的关系。

丹尼尔·戈尔曼对情商要素的五种分类虽然是针对领导者进行的分析,但是对我们年轻律师同样适用。所谓情商,就是你和别人打交道的能力,随着你在从业中接触的业务越来越复杂,情商的作用就越来越重要。同事之间在打交道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愉快,一方面可能是因为误会,但更多的可能是因为你的同理心没有提高,没有重视对方的感受。如果学会换位思考,提升你的同理心,你的抱怨或者误会可能就会很快消除,不愉快的事情甚至不会发生。在这里,就不展开对“情商”的详细论述了,感兴趣的律师可以去看看戈尔曼的这篇文章。我只是想告诉大家,作为“知己”一个重要的部分,对自己的情商一定要重视。毕竟,律师这行就是与人打交道的行业,提升自己的情商,你会变成一个让大家觉得很舒服的人,自然而然都愿意和你相处。 


明白自我管理的重要性


我们都知道自控能力强的人更容易成功,主要是他们更能管理好自己。就拿稼轩长跑队来讲,每周两次作业考核,很多队员会早早完成长跑任务,但也有一些队员总会拖到最后一天的晚上才完成最后一次训练。如果遇到极端天气或者其他原因很有可能完不成。这个情况放到工作也是一样,有些律师习惯在开庭前一天才加班准备开庭材料,看起来似乎有点辛苦,但这份 “辛苦”是自己松懈了平常的时间管理和自我约束所营造出的假象。而且加急赶出的材料质量难以保证,因为时间一紧,就来不及认真思考和仔细校对。在第二天庭审中,难免准备不足漏洞百出,后悔为什么不早一点准备。 


美国作家彼得·德鲁克在《自我管理》一文中从五个方面对知“己”做了精确研读,即:“我的优势是什么”“我是怎样工作的”“我的价值观是什么”“我归属何方”“我能贡献什么”。具体到律师行业,青年律师可以从了解自身的优势、自身工作特点、自己认同什么样的律所和团队类型、如何发挥自己的作用等方面进行选择。只有结合自身特点进行了正确选择,在工作中才会有好的心态,才会有比较不错的发展。哈佛商学院在这方面的教学中会建议个人做短期、中期和长期的计划,包括工作计划和生活计划,这也是管理自己非常好的一个方法。

 

说了这么多,就是希望青年律师首先能做到“知己”,在执业初期多思考,多感悟,多发现,比获取专业技能更为重要。


但做到“知己”,才算是完成了重要的第一步,如果还能做到“知彼”,那么你离成功的律师就不远了。限于文章篇幅,我会再和大家聊一聊“知 彼”这个话题。


最后,简而言之,知易行难,这个发现和认识的过程也并不简单,包括我本人在内,也还在这个过程中。衷心希望青年律师明白“知己”的重要性,一步一步发现真正的自己,不断进步,相信,终会有厚积薄发的那一天。


编辑 | 稼轩文编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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