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稼轩翻开法律援助新篇章

2017-10-14 稼轩律师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国家为保障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中的人民群众同样能够接受到高效、优质法律服务而建立的法律保障制度,在政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及保障人权等方面均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稼轩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始终如一地投身于社会公益事业,在法律援助领域同样发挥着法律人的积极作用。


2017年国庆长假后,陕西省司法厅组织了一场全省法律援助律师的培训。10月13日,本所杨丽娜律师在全省法律援助律师培训班上为全省各地市法律援助律师进行劳动争议纠纷处理实务的培训。



杨丽娜律师通过对2014年到2016年全国劳动争议案件类型的大数据分析,结合相关案例对劳动争议案件中关于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加班工资及竞业限制等相关法律问题总结归纳出具体的裁判经验、思路、观点及事实认定、适用法律的方法,从专业、务实的角度给与会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



此次培训内容务实、讲解生动,受到了参加培训的法援律师的一致称赞。通过此次培训,希望能够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律师在劳动法律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更好的为接受法律援助的劳动者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同日下午,陕西省司法厅在止园饭店举行“中心城市律所与县(区)法援中心一对一合作”签约仪式。参加签约仪式的人员有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丁小军、陕西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马异文、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主任卢刚、王益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宪根等16家一对一合作单位代表,共40余人。



签约仪式在陕西省司法厅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心城市律师事务所与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一对一合作试点活动的通知》(务实陕司通[2017]93号)的基础上,具体部署一对一合作工作。进一步引导和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为广大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签约仪式由陕西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马处长主持,主要分为三项议程。


第一项议程为现场签约。由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卢刚主任与王益区法律援助中心陈宪根主任等16家一对一合作单位现场签署《合作协议》,确立长久的合作关系。



第二项议程为合作单位圆桌座谈,16家一对一合作单位的参会代表针对性的发表了其对于法律援助的感想和未来工作的开展计划。



王益区法律援助中心陈宪根主任提出,希望今后通过深化与稼轩所的交流合作,由稼轩为王益区法援中心进一步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共同促进法援中心法律工作者业务水平的提高。稼轩卢刚主任在座谈中向陈主任简要介绍了稼轩在重组2年多的时间里已经开展的公益法律援助工作,并对与王益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未来的合作表示期待。稼轩将根据《合作协议》要求,以最快速度进行工作的安排部署——由高级合伙人牵头,党支部配合,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具体开展工作,在最短时间内组成专业队伍,前往王益区法援中心了解培训需求,针对中心的需求制定培训方案。最后,双方还就未来进行业务学习、技能培训,以及如何促进业务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最后一项议程为副厅长丁小军总结发言,丁厅长在讲话中指出开展中心城市律师事务所与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一对一合作,是创新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新模式、新机制。其目的就是进一步引导和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律师资源优势转换为法律援助发展优势,更好地为广大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努力实现“困难群众从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法律援助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作为实现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行为,在国家的司法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法律援助对于律师来说,也是实现“法泽天下”法律梦想的重要途径。稼轩感谢陕西省司法厅给予这次“一对一”活动的机会,也非常期望能够和王益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互动交流与深切合作,共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与进步。



自今而后,稼轩将翻开法律援助工作的崭新篇章。



摄影 | 王馨怡

编辑 | 稼轩文编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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