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稼轩分享 | 消费维权50问之篇二

JIAXUAN LAWYER 稼轩律师
2024-08-28

文 |  行政法与政府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预计预览时间:10分钟

11. 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个人隐私等人身权以及财产权受到损害的,可否要求经营者承担责任?


答:可以,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12. 商家可以何种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出承诺?


答:除合同外,商家的商业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公示方式均可作出承诺。


13. 商家应当明确商品或者服务的哪些信息?


答: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责任等内容。


14. 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具体是什么?


答:商家应确保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在销售或者提供服务前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15. 哪些商家对经营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答: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商家以及特种游乐设施、户外拓展训练场所等商家。


16. 商场、银行、机场、体育场馆及娱乐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答:需要,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7. 商家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有什么义务?


答: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18. 商家的标记义务是指什么?


答:商家、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应当核验经营证照等资料,督促场内经营者悬挂、摆放经营证照或者佩戴进场交易证,并在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和地址,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检举报告违法经营行为,督促经营者合法经营。


19. 网络交易平台的义务是什么?


答:对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商家进行身份信息审查和登记,入网商家应当在其从事经营活动主页面的醒目位置标明下列信息: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信息,或者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自然人身份信息经审查真实、合法的标识。


20. 消费者提出的退货、更换和修理义务,商家应当如何配合?


答:商家应当及时履行退货、更换或者修理义务,不得有下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行为:对消费者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五日内未作出具体处理答复的;经营者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期限履行义务的;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五日内未作出具体处理答复的。依照本条规定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21. 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商家,有何特殊要求?


答:商家应当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22. 商家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内容,应该注意什么?


答:商家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含有免除自己义务或者增加消费者义务的内容。


23. 商家对消费者持有的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预付卡如何处理?


答:商家应当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24. 从事住宅装饰装修的商家有何特殊规定?


答:商家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装饰装修工程的项目、施工方案、标准、期限、质量、价格、室内环境检测指标、保修内容、保修期限、质量要求和质量验收方式、施工安全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由经营者提供装饰装修材料的,还应当书面约定材料的名称、规格、价格、环保和安全指标、等级等,材料应经消费者验收、认可。


应保证装饰装修的质量,不得偷工减料。提供的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因经营者的原因需要返工、重作的,经营者应当免费返工、重作,并赔偿消费者相关损失。


25. 机动车商家销售机动车时有何特殊要求?


答:商家不得搭售汽车附件,以及强制消费者向指定的保险人投保或者接受指定的装饰装潢服务。


26. 一般商品的保修期是多久?


答:一般商品的保修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国家另有规定和消费者、经营者另有约定的除外。


27. 哪些商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


答: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


28. 关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电信、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的特殊要求是什么?


答:从事公用事业的商家应当公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和收费标准;未达到公示标准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予以赔偿。公用事业的商家因消费者未支付费用等原因停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并给予消费者必要的准备时间。


29. 关于餐饮商家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餐饮商家应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条件的餐具、不得设定最低消费、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承办婚宴等活动时,不得限定消费者接受指定的婚庆公司或者其他服务公司的服务。


30. 关于保健用品商家的特殊要求?


答:商家销售保健用品时,对产品功效的介绍应当以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的治疗,不得以举办健康讲座、免费试用、体检、培训等方式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购买其保健用品。


附:消费维权小案例


案例一:张某在A市场的展销会上购买了暖宝宝,因暖宝宝炸裂导致身体烫伤,张某可以向哪些主体申请赔偿?


答:可以向A市场经营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具体的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请求赔偿。


案例二:张某通过淘宝购买了一部手机,却发现无法开机,且已经联系不到该商家的淘宝客服,张某该向谁主张赔偿?


答:可以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申请要求其提供该店铺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如果其拒不提供,那么张某可以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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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稼轩文编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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