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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记重拳惊动全国农村,整治腐败全面升级!

2017-12-10 黄克琼 盛廷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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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这是十九大后,中央首次专门就打击农村腐败作出的重要部署。

 

我国第一个村监会,成立于2004年。那时,浙江后陈村1200多亩土地陆续被征用,征用款项累计达1900多万元。但是,由于村干部以权谋私,村里的重大决策不公开,村务不透明,村民对村干部越来越不信任。据报道,部分村民为发泄对村干部的不满,曾经揪翻了政府公车。



村支书走马灯一样的换,不是在换届选举时落选,就是因为经济问题被免职。在现实困境的“逼迫”下,武义县在该村试点,在原有村级组织架构的基础上,增设了一个民主监督常设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监会成立以来,后陈村实现了十多年干部“零违纪”、村民“零上访”。


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来到后陈村调研,肯定了后陈村的做法。后来,这个小村的创新,逐渐走出浙江,推广到全国。


2017年8月29日,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会议提出,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机制的探索性实践,对于从源头上遏制村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2017年12月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这是十九大后,中央首次专门就打击农村腐败作出的重要部署。



近年来,我国村干部腐败问题相当严重,已经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但是,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也相当让人纠结。首先,村干部不是国家机关干部,纪委的纪律之杖够不着。其次,村干部不是公务员,监察的规矩之箍套不上。再次,村委会不是行政管理部门,不具备“主体资格”,所以诸多的法律之剑很多时候戳不到他。


处于国家权力监管不到的“三不管”地带,很多村干部特别高兴,也特别有恃无恐,贪污的金额也越来越大。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国家财政将会向农村倾斜,如果任由这些蛀虫肆意妄为,将会影响到国家大战略的实施。农村反腐,已迫在眉睫!


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什么监督都比不上自己监督可靠。村监会由村民民主选举3至5人组成,村委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等人不参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监会代表村民对村务决策、村级财产管理、村工程项目建设、惠农资金发放等进行全面监督。如果发现村干部贪污,或者滥用职权,村监会有权利、有义务向上级部门汇报,问题属实的坚决惩治。如果村监会不履行职务或与村干部串通一气,村民有权集体表决解除其职务。



对村干部而言,村监会是身边的“纪委”,有着尚方宝剑的震慑作用。村监会处在“最后一公里”的衔接处,中央把反腐战略部署在这个位置,就是为了让每一笔款项都能真正落实到农村,落入到每一个村民手中,让腐败在阳光下无所遁形,让乡村振兴的大战略得以顺利实施。


但是,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农村情况复杂,也有网友表示了担忧:村监会会不会不敢找村委会的麻烦?村监会会不会被村委会拉拢?村监会会不会沦为一个空架子?……


这些疑问,都有可能成为客观存在的现实。


但是,村民越是关心参与村务,村庄治理就更有活力,村监会的作用就越大,村干部贪污的机会就越少。国家也会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设计,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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