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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来(留)大走廊首批生活补贴服务指南


文件依据

《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来(留)大走廊工作的全球应届博士毕业生;

(二)征集时间:自2023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申请条件

1.申请人申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后出生),来(留)大走廊时间在2020年1月1日(含)之后;

2.国内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

3.申请人为全球前百强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其中全球前百强高校为在四大高校排行榜(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排名前100位高校(最新榜单以材料申报提交时间为准);

4.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应在大走廊区域内市、区级企事业单位就业,且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12个月(含)以上;

5.申请人申领补贴需满足毕业后2年内有符合连续参保时长条件的参保记录,且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1年内。其中,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申领补贴需满足毕业后6年内有符合连续参保时长条件的参保记录,且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5年内。连续参保时长从毕业(含毕业时间所在月份)后起算。

6.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址须在城西科创大走廊核心区(具体规划图见附件1)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所需材料

份数

备注

1

《应届博士毕业生来(留)大走廊生活补贴申请表》

原件

一份

1.附件2,请勿手写;

2.需本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申请表》跨页请双面打印

2

申请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

一份

1.中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居住证;

2.外国国籍:护照;

3.复印件需本人签名,并手写“与原件一致”。

3

国内

博士学位证书

彩色复印件

一份

复印件需本人签名,并手写“与原件一致”。

4

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彩色复印件

一份

复印件需本人签名,并手写“与原件一致”。

5

国(境)外

博士学位证书

彩色复印件

一份

复印件需本人签名,并手写“与原件一致”。

6

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彩色复印件

一份

复印件需本人签名,并手写“与原件一致”。

7

高校

个人工作证明

原件

一份

1.个人工作证明需包含信息:①姓名,②证件号(身份证号、护照号等,与申请表所选证件保持一致),③在**校区具体从事的工作内容和从事时间,④明确有连续三年及以上在**校区工作经历,⑤手写签名+学院公章;

2.各高校经办人填写附件4并加盖学校公章。

8

个税证明

原件

一份

个税证明起始月份为来大走廊后首月

9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原件

一份

1.须由大走廊用人单位参保,且有12个月及以上的缴费记录;

2.社保记录起始月份为博士毕业月份次月

3.可通过系统自动获取的,通过系统自动获取,不能通过系统自动获取或数据不全的,则需申请者提交,申请人也可通过浙里办、杭州办事服务、支付宝等 APP 、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http://wsbs.zjhz.hrss.gov.cn)等网站下载参保证明。


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请人提交材料要求:

①纸质材料按照“四、申请材料目录”顺序以小号长尾夹或回形针装订成册;

②电子材料按照“四、申请材料目录”顺序合并成一份pdf,并以“单位+姓名”命名。

(二)用人单位经办人提交材料清单:

①博士全套纸质材料;

②《应届博士毕业生来(留)大走廊企业/高校生活补贴申请表》纸质原件材料(详见附件3、4);

③博士全套电子材料:每人按照“四、申请材料目录”顺序合并成一份文件(pdf格式),每份文件统一以“单位+姓名”命名,总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

④《应届博士毕业生来(留)大走廊企业/高校生活补贴申请表》电子扫描材料(pdf格式);

⑤《应届博士毕业生来(留)大走廊企业/高校生活补贴申请表》材料(word格式);

⑥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

请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做好把关工作。如递交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予以退回,并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重新提交,逾期本批次将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

 高校院所请咨询本单位老师,企业请咨询相应片区。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

西湖大学

赵老师

0571-88111160

西湖区墩余路600号西湖大学行政楼206号

杭州师范大学

甘老师

0571-28866279

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行政楼716室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

邱老师

0571-86080695

西湖区象山支弄1号7号楼107室

西湖实验室

李老师

0571-86783903

西湖区石龙山街18号3号楼400室

天目山实验室

朱老师

0571-89308055

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八方城12幢1528

西湖片区

(紫金港科技城)

于老师

0571-87859165

企业由经办人统一送至余杭区仓前街道创鑫时代广场2号楼1224办公室

余杭片区

(未来科技城)

赵老师 伍老师

0571-88607130

0571-88606925

临安片区

(青山湖科技城)

周老师

0571-63785598

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科技和人才服务局

沈老师

石老师

0571-88720801

0571-88720802

余杭区仓前街道创鑫时代广场2号楼12楼1224办公室


办理流程

(一)申报采取用人单位集中申报形式,请各单位根据本服务指南要求,按照“(五)材料提交要求中‘用人单位经办人提交材料清单’”收集汇总全套材料,于3月31日17:00前送至余杭区仓前街道创鑫时代广场2号楼12楼122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二)大走廊科技和人才服务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开展受理工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正确的,将以电话方式告知,需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补充材料并提交,逾期本批次将不予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以电话方式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通过审核的不另行告知


其他注意事项

(一)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具体年月日的,以载明的日期为准;仅载明毕业年月,未载明具体日期的,毕业时间以当月最后一天认定。


(二)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实际用人单位需符合大走廊用人单位条件,并提供实际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派遣协议、申请人劳务(人才)派遣合同、实际用人单位情况说明(实际用人单位情况说明需加盖公章)。大走廊科技和人才服务局保留后续进一步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资料及不实申报等违规追责的权利。


(三)已享受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的申请人再次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范畴。


(四)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范畴。


(五)应届博士毕业生来(留)大走廊生活补贴由城西科创大走廊财政局统一拨付。审核通过后,由博士所在用人单位出具财政资金收据,生活补贴资金拨付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拨付到个人账户。


(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政策待遇的个人和用人单位,纳入个人和企业征信体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次服务指南由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扫描上方二维码获取)




来源: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

编辑:丁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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