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凌晨5时,雁峰交警在开展夏季酒醉驾整治百日行动时,碰到一个“老朋友”,面对浑身散发着酒气的驾驶员,交警惊讶说道:“怎么又是你”。
原来,在8月24日凌晨3时,王某与朋友吃完夜宵,酒后驾驶着同一辆小车行驶至雁峰区时被交警查获,当时其体内酒精血检结果为112.45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本以为王某会汲取教训,然而仅仅时隔半个月,王某又驾驶着她的爱车在同一个地点与雁峰交警“偶遇”了。第二次被查获的王某拒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面对交警出具的强制措施凭证,既不签字又不按手印,妄想通过耍赖的方式逃脱处罚。交警问其为什么会再次醉酒驾车,王某则声称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并不断重复“我好烦”“我真的好烦”“我服了我自己”等言语。
随后交警带其来到医院进行抽血送检,王某更是以“肠胃不好”“想去洗手间”“憋不住了”等理由试图拖延时间,最后在交警强硬的态度下未能得逞。经司法鉴定机构检测,王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21.55mg/100ml,再次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已将王某的驾驶证依法吊销,因其前后两次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从重情节,她将面临更加严重的拘役、罚金等刑事处罚。
雁峰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借酒消愁愁更愁”,酒精只会麻痹你的行为,并不会解决生活中的困境,酒后开车更是漠视法规、引火上身、自寻烦恼!
推荐阅读
推荐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