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互动福利| 官员权威解析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改革及企业操作指南
活动主题:官员权威解析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改革及企业操作指南
活动时间:2016年10月28日(周五)13:00-17:00
活动形式:闭门会议
活动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人数限定:15
谁该参加:中外资企业法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相关领域从业经验8年以上法务人员
特邀主讲人:上海市商务委 公平贸易处(法制处) 权威官员
关键词:小型、私密、非公开
LCOUNCIL闭门会议的研讨内容都较为机密。闭门会议是一种小型、私密的,既不对外公开,也不邀请媒体或第三方进行采访或讨论的会议形式。
通过对LCOUNCIL平台上具有丰富相关领域从业经验同行的沟通,我们了解到,法务在实务操作中并不能通过一次活动就解决所有问题,因此,闭门会议显示了其重要作用。
2016年LCOUNCIL闭门会议将会成为一种常见的会议形式。闭门会议结束后,LCOUNCIL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性的撰写研究报告或是选择不对外公布。
10月8日,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即日起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由审批制管理改为备案制管理。这意味着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中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台胞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的部分正式落地。采取这一改革措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将减少95%以上,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但是,在便利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工作的同时,《暂行办法》强化了事中与事后的监管;外商投资企业脱离了审批的桎梏,但将接受商务主管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遵守《暂行办法》情况的更严格的监督和检查。
LCOUNCIL通过和平台上众多外商投资企业法务同行调研得知,外商投资企业在获得政策便利的同时,也需对自身提出更高的合规要求。据了解,企业和投资者若存在下列行为,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
✎ 企业未能按期履行备案义务,或在进行备案时存在重大遗漏的;
✎ 逃避履行备案义务,在进行备案时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误导性或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备案回执》的;
✎ 未经审批在国家规定负面清单所列的限制、禁止投资领域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的;
✎ 对于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备案,备案不实,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备案回执》,对监督检查不予配合或拒不履行商务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将相关诚信信息通过商务部外商投资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 商务部与相关部门共享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诚信信息等。
因此,正确理解《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清晰程序简化背后潜在的法律风险,对于希望进一步开发中国市场的外商投资企业而言,是一项不得不做的功课。
鉴于此,LCOUNCIL特别邀请上海市商委的权威官员与企业法务管理者、财务管理者及资深职业经理人面对面沟通。传递商务部外商投资政策导向,权威解读《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负面清单的调整方向,解析企业备案管理和实务操作中的法律风险,并针对性解答企业疑惑。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这个暂行办法是由商务部发布的,但营业执照却是由工商局负责管理的。之前在自贸区试验阶段的时候就碰到过商委发下来的申报证明材料工商不认可、不肯做变更登记,我们反而需要两头跑。新政策出台后,对企业的影响是什么?不知道现在这一情况是否有改善?
❖ 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准入从登记制改为备案制后,一定程度上其实对于企业来说是利好的,那是否意味着,备案机构或者工商登记机关对企业在负面清单外的商业行为都会允许?前期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查是实质审查还是形式审查?企业自身合规性要求的提高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出来了,但是新的负面清单还没有一起出来。希望从商务部官员方面了解新的负面清单上的行业会有什么变化,国家对外商投资的政策态度是不是会继续放宽?
❖ 新政的立法原意及内部动因是什么?国家对于外商投资这一块的大的趋势背景是如何的?想了解有关政府机关对新政的看法及未来趋势发展进行预判。
▌上海市商务委 公平贸易处(法制处) 权威官员
● 参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立法及自贸区条例立法
● 了解外商在华投资的最新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改革解读
● 《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与《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的关系
● 外资并购的准用规则
▌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方向
● 负面清单的调整方向
● 其他配套法规的调整方向
● 自贸区的特别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申报的流程与企业操作指南
● 备案申报的期限与逾期申报或未申报的法律风险
● 备案申报的形式审查与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法律风险
● 备案回执的领取与不当处置备案回执的法律风险
● 企业违反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所列的禁止、限制投资领域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的法律风险
由于此次闭门会议参与人数仅限15位且对参与人群有一定规定,
如您对上述内容感兴趣,请联系我们进行咨询报名!谢谢!
注意事项:
1、如确认参加此活动,请尽快报名以便我们为您安排席位;
2、如您有相关问题希望与活动嘉宾互动,请尽快将您的问题提交给LCOUNCIL,我们将尽量为您安排;
3、活动确认函将于活动前1-3个工作日发送至参会代表邮箱,届时请注意查收,若未如期收到请及时致电咨询;
4、LCOUNCIL不排除活动嘉宾因临时时间变动无法如期出席的可能性,如发生类似情况,我们将第一时间通知参会代表;
5、LCOUNCIL对上述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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