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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互动福利 | 会员企业如何规避参与行业协会活动的反垄断风险?

LCOUNCIL LCOUNCIL 202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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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价格垄断 武汉车检行业协会将面临反垄断调查


针对近期武汉有市民反映当地多家机动车检验站违规收费,武汉市机动车检验行业协会拒不执行整改的情况,武汉市发改委25日表示,武汉市机动车检验行业协会涉嫌构成价格串通的价格垄断行为,将面临反垄断调查。


案情简介


近期有武汉车主多次投诉反映,市内多家机动车检验站办理车辆年审所需的车检中,在物价部门公示的安检与环检两项收费标准为每车160元的情况下,自行增加拓印费、信息采集传输费等三项收费项目,按每车210元标准收取检验费。


武汉机动车检验行业协会声称,现行收费标准为物价部门2014年3月批复,后来全市各机动车检验站根据国家新制定检验标准增加设备,运营成本增加。协会多次向物价部门报告,希望提高收费标准,却未能通过。各检验站点“不得已为之”,未经政府定价,每台车辆收费增加50元。

执法进展


2014年,湖北省物价局批准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最高为小汽车每车次100元,排气污染检验为60元。武汉市按照两项合计160元确定收费标准;武汉市机动车检验协会在2015年提出调整机动车检验收费标准的申请,武汉市发改委依法受理并进行成本监审后,规定社会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仍为每车次100元。


5月份收到群众反映机动车检验机构违规收费问题后,武汉市发改委立即联合湖北省物价局,与机动车检验协会负责人及经营者代表召开座谈会,宣传收费政策并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涨价行为。座谈会上发改委明确提出,机动车检验协会如确需调整收费标准,应依法定程序向武汉市发改委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企业相关成本资料。截至目前,武汉市发改委尚未接到该协会提出调整收费标准的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武汉市发改委曾多次约谈协会负责人并开展调查。调查发现,该协会组织检验机构,开会讨论新增项目收费标准等事宜,并统一制作发放价格公示牌,要求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从5月1日起执行,此举涉嫌构成价格串通的价格垄断行为。


按照法律法规,武汉市没有查处垄断案件权限。武汉市物价监督检查部门已按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相关规定,将此案件移交上级价格监督和反垄断局查处。目前,调查还在进行中。



互动背景介绍



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国家发改委与工商总局共公布的处罚决定中约五分之一涉及行业协会活动,价格和反垄断执法机构屡次发现行业协会组织企业达成垄断协议。近日,安徽省市级工商部门承办首起垄断案件,成功查处某商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案;北京市某行业协会因违反《反垄断法》,组织行业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受到市发改委处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金额。

2017年7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其中首次明确了企业交换价格信息的法律风险,对行业协会的主体概念、主体性质、法律行为等进行了明确的说明。根据《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第十三条规定,对于经营者在行业协会组织下从事指南提示的具有法律风险的行为,其法律责任不因行业协会承担法律责任而减轻,其中起牵头、组织作用的经营者还将面临从重处罚。“在行业协会组织下参与”不能成为经营者“免责、减责理由”。另外,反垄断调查还会消耗公司大量时间和成本,企业的名誉和形象也会因实施垄断行为而受到损害。


鉴于上述背景,本期LCOUNCIL在线直播聚焦于“会员企业如何规避参与行业协会活动的反垄断风险”这一话题,邀请在反垄断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合伙人律师,与企业法务同行们分享参与行业协会活动的风险规避措施,以帮助法务同行更好的应对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会前思考



✎   参与行业协会活动的反垄断风险包括哪些?

 

✎   企业应当如何规避参与行业协会活动过程中的反垄断风险?

 

✎   企业参与行业协会活动是否有明确的行为准则?

 

分享嘉宾介绍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柴志峰


工作经历


柴志峰律师毕业于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并获得硕士学位。


柴志峰律师于2008年加入金杜。


柴志峰律师曾于2013年在金杜律师事务所悉尼分所任职。


柴志峰律师的工作语言为英文和中文。

执业领域


柴志峰律师在反垄断法业务上积累的经验可追溯至中国反垄断法出台之前,其业务领域主要涉及代理并协助客户通过商务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审查;代理客户在商务部附条件通过的案件中起草、设计和执行救济方案;从反垄断法角度就交易模式提供战略性意见;就客户的商业模式、分销渠道、定价政策等提供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规咨询;提供反垄断法培训;协助客户配合反垄断执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部门展开的调查以及代理反垄断民事诉讼等。


柴志峰律师曾向多个跨国公司、国有企业和其他国内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其代理的案件项目涉及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采矿、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医药及医疗设备、消费品、高科技、贸易、电信、金融、化学化工、知识产权许可、互联网、工程机械和制造等行业。



活动信息



活动主题:反垄断系列(一)会员企业如何规避参与行业协会活动的反垄断风险


活动时间:2018-02-27 15:00-16:30 


活动地点:不限


活动形式:LCOUNCIL在线直播

 

参与对象:中外资企业法务


参与费用:会员免费,非会员1000/人



流程安排



15:00 会议开始 主持人致辞


15:05 会员企业如何规避参与行业协会活动的反垄断风险


一、“行业协会”的认定


二、企业间竞争敏感信息交换行为的反垄断合规风险


1、价格敏感信息交换行为


2、非价格敏感信息交换行为


三、企业参与行业协会活动的风险识别与防控措施


1、企业作为行业协会活动发起人


2、企业作为行业协会一般性会员企业


16:00 Q&A环节


16:30 会议结束




如有任何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Young Yang

分机:021-62705678-1086

邮箱:youngyang@lcounc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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