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总结 | 企业在商事争议中如何构建有效争端管理机制?
本期分享嘉宾:
诺亚控股集团法务总监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 申黎博士
民商事领域中最基本的争议解决方式有两种,诉讼和仲裁。诉讼是法定的权利,当事人无需选择即可以享有。而仲裁的提起需要以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
诉讼和仲裁孰优孰劣,实际上并不能够一概而论,比较现实的做法是根据商事交易的不同类型,结合所处的合同地位,选择相对更为适合的争议解决方式。
随着企业法务部建设的逐渐完善,公司一旦碰到纠纷,较之以前聘请外部律师进行处理则更为倚赖自己的法务部。在诉讼中,法务部不仅需要对诉讼结果的成败进行把控,更需要顾忌公司的整体形象及多方面的重要影响。因此,法务部在处理企业商事纠纷时需要非常谨慎。而作为企业法务部门负责人对于法务部门的管理,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通过规范化规避诉讼风险。
一、诉讼和仲裁各自的特点
商事争议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争议标的额也会在几万至几十亿不等。商事争 议的解决途径目前有两种选择,一种是诉讼,另一种是仲裁。从有效地解决商事争议的角度来讲,最佳解决机制的选择首先立足于对仲裁、诉讼各自特点的分析,然后再根结合企 业自身因素做出选择。
诉讼 or 仲裁——辩证的选择
(一)在争议解决条款中宜采用仲裁方式的情况
涉外因素突出的争议比较适合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
涉及到国际金融、国际工程建设或其他比较新颖的商业交易模式,我国的司法机关没有太多经验,因此选择一个比较专业的仲裁机构来处理这类问题,可能会输出一个比较满意的结果。
涉及商业秘密或其它不宜公开信息的合同,仲裁将成为首选。
对可能管辖地域的司法环境缺乏信任的,选择一个比较权威、系统的仲裁机构来裁决更为合适。
若双方不想因为争议导致关系彻底僵化,则选择仲裁这一相对柔和的方式会比较合适。
若双方谈判地位均非常强势,都希望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解决纠纷,则采用诉讼的方式比较合适。若发生甲方希望在甲方所在地,乙方希望在乙方所在地的法院,双方争持不下的情况下,选一个第三地的仲裁机构来解决争议是比较常用的做法。
(二)在争议解决条款中宜采用诉讼方式的情况
若未来可能发生需要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的境内争议,通过法院进行证据保全的效率比较高,且具有国家强制力,后期也非常有利于执行。
我国仲裁以我国的民商法作为裁判依据,但最高人民法院所颁布的司法解释毕竟不是法律,仲裁庭是否必须以它作为裁判依据存在争议,特别是对于涉外合同,存在较大的争议。
若案件涉及十几亿的境内的交易,企业对于效率的预期和需求远远没有对公平正义的需求高,则建议企业还是慎重一点,选择诉讼,毕竟还有一审二审,可以一次一次地利用资源去获取对己方更加有利的结果。
若某一个企业大多争议都去其注册地的法院立案,和当地法院保持一种良好的关系,甚至建立相应的裁判规格,在这种情况之下,企业是完全有主动权来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
一、预防为主的理念
(一)核心防御圈:范本库的建立及维护
构筑企业自己的核心防御圈,这与企业的市场地位及在整个营销架构中充当的角色有关,使企业有机会转到自己的核心防御圈。核心防御圈是企业范本库的建立及维护
(二)储备重武器:核心证据的保全机制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会形成很多新证据,企业一定要注意保存。
(三)设定主战场:争端解决机制的设立
无论是诉讼还是仲裁,都涉及到一个战场确定,若企业未来碰到争议需要解决,则争议就是一场战斗,企业当然要选定对自己有利的天时地利人和去战斗,这样才能取得比较好的战果。
(四)筑牢后防线:风险报告的输出
无论是消费者纠纷,还是主营业务板块的纠纷,企业一般都会对案件做一个背景分析,抓住问题的所在,有的确实是工作中的疏失,有的是在证据保全上出现比较大的错误,对此企业定时做出一份有类别的风险报告,发给业务团队。
二、集中管控的机制
(一)制度管控:案件处理标准化操作,保障专业化水平
对于集中管控机制,每个企业都有其各自的特点,不一而足,因为每个企业的法律问题有的是扁平化的,有的是垂直式的,有的是矩阵式的。另外,还要设定一个激励机制,这也可以在整个业务团队和法务团队中形成一种比较好的导向。
(二)流程管控:建立 OA 审批流程,实现闭环管理
以前人为因素在企业管理中有很大的影响,因此现在企业建立了 OA 审批流程,实现闭环管理。
(三)平台管控:建立统一的涉讼案件数据管理平台
另外,企业应建立一个统一的涉讼案件数据管理平台。一方面,通过平台的大数据,可以发现企业每年案件频发的领域,商业运营和商业模式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另一方面,评判案件的时候需要公告,需要有数据作为支撑。
三、内外团队的协同
(一)遴选整合:建立集团律师库
首先企业要遴选整合适合的资源来作为外部支撑。之后对律所的专长进行划分,做好充足的准备。此外,对于进入律师库的律所,企业可以要求其在初步报价的时候有一定的折扣,要求每个律所入库时拟定折扣承诺书。此外,企业还可以建立遴选比价制度,对于重大案情,企业根据各个律所的报价,会同审计部、财务部一起投票,实行集体的监督防控。
(二)精准对接:综合配置资源
律师库建立起来后,企业应当充分利用。每个纠纷案件发生后,还要综合资源,以便清楚对接。
(三)内外互联:协调相关团队
法律部门相当于协调部门,要把外部的律师团队,内部的业务团队、审计团队、财务团队整合在一起。一旦发生案件后,法律部门会立刻召集所有的团队,保持信息的沟通,形成相应的报告,并让所有团队给其相应的分管领导确认。
若在专业领域中发生了比较重大的案件时,建议企业聘请外部律师去处理纠纷。企业的律师也会协同外部律师解决纠纷,因为内部的律师对企业的商业模式当中的细节和商业目的的实现,把握得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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