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OUNCIL推荐 | 关检融合背景下,从事后稽查角度看企业预防性关务合规要点——稽查种类、稽查应对及分歧协调
点击蓝字关注
专家 |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杨杰律师、王涵律师
亮点 | 同行互动+报告精选
背景介绍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关检融合之后,一方面企业现有的报关流程更加便利,人力及通关成本减少,另一方面企业在通关过程中如何预防事后稽查,企业面对事后稽查应当如何应对,成为法务同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海关的重点工作在打击走私,征收税款,后续稽查等核心领域,随着全国税收征管中心工作的逐步开展,后续稽查核查、违法违规查处力度会同步增强。企业需高度重视海关的事后稽查、归类、价格、原产地、补税等涉税要素。
据LCOUNCIL了解,企业法务同行对涉及进出口商品贸易管制,货物归类、申报流程等合规重点高度关注。特别是当企业面对海关现场稽查时,应当如何配合海关稽查工作,除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实反映情况,企业还应当作何准备,是当前企业法务重点关注领域。
LCOUNCIL互动问答
【专家答疑】首先,准备材料的前提是根据稽查通知书所反映出的稽查对象、稽查内容准备,在确定稽查内容的前提下,主要从三方面准备:
第一是合同,第二是与货物有关说明文件,第三是财务方面的一些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等。这些材料一方面是海关稽查中需要注意的东西,另一方面也是企业与海关进行稽查中,所需要用到的文件,这些文件前期要做好完整的梳理,并形成抗辩的基本的观点,在此基础上与海关进行稽查方面的沟通。
【专家答疑】《海关稽查条例》的修订将主动披露的制度建立起来,之前也有类似的披露制度。但在法律法规中言之不确。《海关稽查条例》中较为明确,企业发现监管上的违规,可向海关进行披露,对主动披露的进出口企业、单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海关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但需要注意几个问题:第一,披露的时间。根据《海关稽查条例》的实施办法,企业如果已遭遇海关的稽查,如海关的稽查通知书已下发给企业,这时企业再自行披露,从法律上不再认为是自行披露,而是对海关的主动交待行为。所以在时间上有限制。
第二,自我披露可以减轻、从轻或免于行政处罚,但本身不能免除补税的义务。即海关如认定申报行为漏税,即使自我披露,也不能免除补税的义务。
LCOUNCIL报告精选
海关稽查应对管理
迅速组建项目小组,协同应对海关证据
进出口业务是综合性业务,除了关务部门之外,还牵涉到财务、采购、物流、法务等多个部门,完全由一个部门应对稽查,容易出现信息不完善导致的涉事不清问题,由一个部门牵头,多个部门联合组成一个项目组是应对中较可取的方式。此外,还要指定一个专门的海关联络人,所有信息由此联络人一口对外。
全面分析海关的通知,准确聚焦争议的焦点
了解海关质疑的主要对象,这是应对海关核查稽查的前提。
海关稽查的主要对象往往可从通知书中看出端倪。首先,了解企业接到的是海关制发的何种通知书。因为海关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对企业进行稽查核查,所以目前企业接收到海关检查或者要求递交材料的文书也很多,只有正式的稽查通知书才是正式启动稽查程序的单证。其次,通过通知书了解海关核查稽查的主体,即通知书由哪个海关制发。每个企业都有一个主管地海关,主管海关对企业进行稽查是大势所趋。但货物进出口口岸的海关也可稽查,如昆山的企业,昆山海关可以稽查。但货物若从宁波口岸进口,宁波口岸也可对货物进行稽查。一般而言,口岸海关能够掌握更多的企业进出口通关信息,但缺乏对企业的经营情况、加工贸易情况的了解。而主管地海关则相对更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相对的,不如口岸海关了解企业的进出口通关细节。
通过通知书了解稽查的内容,即海关对企业的哪方面进出口情况进行稽查。如对价格信息稽查,还是对归类进行稽查等,一般通知书上会有较粗略的说明。但即使指定了说明的对象,若海关在稽查中发现了预定的稽查内容之外的问题,也可追查。所以企业应对稽查,既要重点准备稽查通知书上明确的稽查内容,也要注意可能产生的稽查连带问题。
通过稽查通知书了解稽查的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对一般贸易货物海关可从货物放行之日起,三年内随时稽查,而不是一定查三年,具体要根据海关对此事认定的性质判断。时间从稽查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稽查结论起计算。
严密梳理相关资料、及时提交申辩理由
了解海关核查稽查的主要内容后,企业就可有针对性的梳理相关资料,为提交申辩理由做好准备,要特别关注三方面的材料:一是与进出口货物相关的法律规定,二是相关的贸易合同,三是相关的货物实物。这些材料是稽查中企业与海关开展抗辩的主要依据。
在稽查过程中,企业与海关进行良性的合作和沟通,要掌握好三个原则:一是诚实原则,二是内部协同原则,三是合理抗辩原则。
议题提纲
关检融合后,从事后稽查角度看企业预防性关务合规要点——稽查种类、稽查应对及分歧协调
一、关检融合背景下的海关稽查趋势解读
二、企业关务合规风险的应对管理与实践
三、关检监管融合趋势解析
分享嘉宾
杨杰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杨杰律师为复旦大学硕士,现为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进出口贸易合规部负责人,上海律师协会现代物流研究委员会委员。
杨杰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海关法及海商法。主要为贸易进出口商、供应商、生产企业、报关行、货运物流企业等解决大量复杂的海关、海上货物运输和进出口贸易法律问题。杨杰律师在海事海商案件、关务筹划,知识产权海关备案保护,商品归类争议,完税价格磋商,申请减免税,关税争议协商,海关各类诉讼案件等领域富有处理经验及专业特色。
杨杰律师在海关法律事务方面的操作案例有:
1、受跨国公司委托,就其拟入境商品对应HS编码及归类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得到海关认可;
2、受某知名500强公司委托,就其拟出口化工产品是否涉嫌违禁并最终导致贸易管制问题进行尽职调查,出具详细咨询意见并最终帮助公司确立出口模式;
3、受多家生产企业委托,就多次多批已出口产品因归类商品品名不当而涉嫌偷漏税及走私一事,向监管海关进行交涉,得以避免海关行政处罚;
4、因进口商品完税价格发生争议,代表进口商与海关进行定价磋商,最后争取到优惠关税税率;
5、代理多起因不熟悉贸易政策或海关监管规定,面临被海关严厉行政处罚案件,最终通过协调,取消海关处罚决定或减免海关罚款。
6、为多家进出口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帮助企业在作出重大经营决策前取得海关对某些重要问题的权威答复;
7、为某跨国公司提供贸易合规审计服务。
8、为某大型跨国公司中国子公司提供保税审计服务。
王涵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王涵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海关法和海商法。王涵律师在处理国际贸易和海关问题方面方面拥有丰富的战略和咨询经验,长期致力于贸易便利化实务研究,曾经为众多进出口商提供合规管理建议和培训,帮助企业减少法律风险,避免诉讼。
完整内容及案例解析详见LCOUNCIL每月速递2018年11月刊第58期《关检融合背景下,从事后稽查角度看企业预防性关务合规要点——稽查种类、稽查应对及分歧协调》
搜索
最新互动福利
跨境电商2019新政实务与案例:交易结构、营销合规及海关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