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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小灶” | 《民法典》对融资租赁法律规定有哪些继承?
LCOUNCIL特别推出「民法典小灶」专题,针对民法典中与法务同行息息相关的板块,结合平台分享嘉宾的课程内容,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知识点的讲解,为大家划重点、找亮点、啃难点。敬请期待!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颁布,涉及融资租赁板块的整体变动较为明显。《民法典》对融资租赁合同采用了专章的规定形式,将其位置放在合同编的第二分编典型合同中,作为法典的第十五章,共有二十六个条款。
从内容上看,该部分不但吸收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还结合整个立法体系新增了部分条款。《民法典》在现行物权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担保物权制度。在《民法典》及其说明发布后,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化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问题。那么《民法典》中融资租赁合同部分对以往的法律规定又有哪些继承呢?
下面就让我们进入第一期的「民法典小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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