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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一小区!滁州家住2楼以上的注意!

美好滁州
2024-09-08

7月3日下午,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走进事发社区巡回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被告人李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巡回审判现场


据悉,2023年9月25日,居住在金安区清水河街道某小区26层的居民李某,其与妻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李某负气将卧室内电脑显示屏、健腹轮等物品从房间窗户扔出,物品从26楼坠落于楼栋入户门前路面,幸好事发在夜间,并未造成人员及其他公共物品损伤。案发后,李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 审理现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为发泄情绪,从26楼高处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 鉴于被告人李某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判后被告人自述悔不当初


“我现在非常后悔,希望大家遇事冷静,不要学我,以我为戒!”宣判后,被告人李某当庭自述自愿认罪认罚,表示服判。


警方提醒

高空抛物危害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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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专业实验测算

一枚重30克的鸡蛋

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

而从25楼抛下

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高空抛物行为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广大市民

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

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一旦发现有人高空抛物

需及时报警

公安机关将依法调查处理


来源:金安法院、江淮晨报初审:张璇审核:胡文峰  审签:汪勇投稿邮箱:czrbxm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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