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厅干被公诉!两名干部被处理!
01
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孟照红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安徽省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孟照红(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孟照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孟照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02
和县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何晓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马鞍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博望区纪委监委对和县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何晓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晓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钱款;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接、日常管理、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何晓刚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和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何晓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和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博望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03
太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庭)原副局(庭)长、
一级法官程文格接受监察调查
太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庭)原副局(庭)长、一级法官程文格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太湖县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初审:陈果
审核:胡文峰 审签:汪勇
投稿邮箱:czrbxm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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