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鹿城区检察院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召开座谈会
为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切实增进政协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提升未检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日,鹿城区检察院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召开民主监督工作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鹿城区政协副主席徐一峰带领的民主监督组、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森、第七检察部相关人员。
会上,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森从坚持精细办案精准帮教为指引落实双向保护、以融合监督模式为统领推进综合保护、以标本兼治为目标助推社会治理等方面通报了区检察院2018年以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与会政协委员在听取通报后,对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成绩给予了肯定,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教育引导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区政协副主席徐一峰表示,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上职能全面、形式新颖、效果显著。希望区检察院在新形势下努力发挥好未检职能,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护航下一代健康成长。徐一峰强调:
要形成共识,明确民主监督的目标任务
政协民主监督是通过对话沟通、协商说理的方式来实现的一种柔性监督。作为监督主体的政协委员和被监督者区检察院在政治方向和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
要聚焦热点,找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突破点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依旧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点,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全方位共同努力。如何引导社会力量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形成共识,注重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是区检察院未来的努力方向。
要注重对话,确保民主监督工作的效果
要积极构建信息交换机制,畅通沟通对话渠道。区检察院要将政协委员所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进行梳理与排查,反馈与释明。政协委员要积极建言献策,为区检察院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努力发声,凝聚社会力量。
供稿:第七检察部
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