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高杰副检察长一行来我院验收“危废治理”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
11月17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杰一行来到我院就“危废治理”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项目建设情况开展验收,并召开座谈会。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曙明,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卫华、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锡铭等陪同。
会上,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芹就“危废治理”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汇报。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程曙明
程曙明检察长指出,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新的业务增长点,在党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要不断推动该项工作落实落地,要注重工作创新,运用“大数据”助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质扩面,努力将“危废治理”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建成全省范围内有示范性的基层实践样本。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杰
在听取汇报交流后,高杰副检察长充分肯定“危废治理”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情况,认为实践基地以办案为基础,展示办案成效,无论是从个案办理到推动机制落地,还是从实验室危废监管空白到危废有效治理,工作成效都非常明显,实现了公益诉讼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高杰副检察长指出:
一要注重以点带面,提升基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水平。要以基地建设为契机,结合“一院一品”创建工作,立足区域特色,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质扩面,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二要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提升公益诉讼工作质效。要以发展的视角,善于借助“外脑外力”,强化大数据、信息化等现代科技的应用,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技术、公益诉讼的方式方法,实现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
三要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省人大常委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进一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要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锚定2035年愿景目标,围绕民生民利,发挥职能优势,实现精准监督、精准发力,努力在“重要窗口”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
高杰副检察长一行人对“危废治理”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进行了检查验收。
该基地包括院内微展厅及院外实地参观场所共四处,院外场所有案发地温州市质检院危废暂存室、温州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温州市小微危废云平台一站式服务中心鹿城站点。
院内微展厅位于鹿城区检察院主楼4楼,面积122㎡。展厅总体以检察蓝为主色调,分为五大部分,依次为公益诉讼微展厅文化墙,前言展示区,案例展示区,危废展示区和公益诉讼文化墙,内容涵盖公益诉讼大事记、危废案例简介、本地危废治理模式和危废科普等,辅以大屏数字媒体设备,以文字、图片、视频相结合的方式,生动全面地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起源、危废案件办理和案后治理成效进行了综合展示。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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