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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基地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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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基地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温州鹿城召开,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高检院党组关于深化检察研究基地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探讨如何深化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基地建设,更好推进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生林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敏远受邀出席并讲话。温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曙明参加会议。各市院分管研究室工作的副检察长、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基地、研究成果转化基地的负责人等参加会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案例研究中心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乐绍光主持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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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杭州市检察院、温州市检察院、绍兴市检察院、义乌市检察院、桐乡市检察院交流分享了各自的经验做法。各院代表围绕如何推进研究基地建设,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座谈发言。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导  王敏远

“我是以双重身份参加此次座谈会的,既是学校教师,也是检察理论研究基地的一员。”王敏远对浙江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理论研究工作,各项工作走在前列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各级院在司法实践中形成的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内容多样、富有活力。就下一步基地建设工作,王敏远希望能持续扩大检校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课题申报、理论调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合作,扩大专业合作范围从刑事检察向“四大检察”覆盖,举办更多的检察实务走进大学课堂活动,推进复合型人才培养。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  谢鹏程

谢鹏程传达高检院党组和张军检察长专题部署检察研究基地建设的要求,强调检察理论研究是一项“先导性”“基础性”“系统性”工程,并对浙江检察理论研究及基地建设提出了三点要求,即要有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开拓精神,要有聚焦问题、着眼长远的理论视野,要有立足基地、和衷共济的开放胸怀。


谢鹏程指出,希望浙江检察机关以开放的心态推进研究基地建设,推进资源共享、合作交流和督促引导,立足实际、开拓创新,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提供更多的“浙江经验”、“浙江样本”。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黄生林

黄生林传达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精神,并深入分析全省检察理论研究的现状和问题。他指出,要正确处理好检察理论建设的四对基础性关系,即要正确把握强化政治自觉与深化理论研究的关系,确保检察理论建设的政治性;要正确把握加强检察理论研究与积极服务法治实践的关系,确保检察理论建设的系统性;要把握好凝聚资源势能和输出研究效能的关系,确保检察理论建设的协同性;要把握好加强自身特色发展与带动全省理论研究的关系,激发研究基地建设的牵引力。


黄生林强调,要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基地打造成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阵地”、理论联系实际的“试炼场”、法治人才和研究品牌的“孵化器”、展示检察制度优越性的“小窗口”,为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为浙江“重要窗口”建设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保障。



图片:叶光敏

文字、排版:王凤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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