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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黄耀:办案里的法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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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起案件可以做相对不起诉处理,理由是……”在鹿城区检察院7楼的一间办公室里,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黄耀就协助办理的一起案件发表自己的意见。


人物名片

黄 耀

鹿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2021年3月鹿检之星。


相比一年前的紧张忙乱,现在的黄耀在协助办理案件时,多了一份自信与从容。谈及2019年研究生毕业后选择考入鹿城区检察院成为一名检察官助理,黄耀说:“一直沉浸在书本理论和规范文本之中,所以期待能在司法实务和程序运转中积累属于自己的经验。”


鹿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又称普通刑事检察部。入职第一检察部以来,围绕刑事检察业务,黄耀在“一线学校”不断磨练自己,通过阅读《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刑事审判参考》等与刑检业务相关的书籍积累夯实刑事业务理论知识储备,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司法解释、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中,注重新旧条文对照,与时俱进增强法律条文、法律精神等内容的记忆和领会。此外,在刑事检察工作实践中,黄耀积极记录和归纳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方法,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

近两年来,黄耀以严谨、审慎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严把事实关与证据关,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200件,包括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婚恋诈骗”案件、境外“杀猪盘”案件等。其中,在协助办理一起卖淫案件中,涉案5名嫌疑人分别涉嫌介绍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如何辨析这两种容易混淆的罪名,严格界定此罪与彼罪,做到认定准确?黄耀在协助检察官办理该案过程中,认真梳理法条,查阅检答网和裁判文书网,通过向有经验的前辈请教,最终该案以刘某某等3人涉嫌介绍卖淫罪、李某某等2人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提起公诉,获得法院判决支持。


“在刑检业务线工作体会最深的是,刑事检察活动既要围绕指控犯罪、保障人权、守护公平正义之目的,也要注重情感教育之功能,体会案件当事人在案件中的‘法律感受’,贴切地讲就是‘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谈及两年来的办案经历,黄耀说。

在协助办理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时,犯罪嫌疑人程某某系在校大学生,其犯罪情节较轻,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案大学生,在员额检察官主持下,该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政法机关代表、校方代表和案件当事人等参加,程某某当场道歉悔过,最终该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谢谢你们给我一个改过自新机会,我一定珍惜!”当黄耀向程某某宣读不起诉决定后,程某某红着眼眶说。


重视对案件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在办案中传递司法温情,在协助办理蓝某故意伤害案时,黄耀耐心倾听、详细询问被害人受到伤害后的诉求,将释法说理融入双方调解全过程。因犯罪嫌疑人经济条件有限无法赔偿,他主动帮助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之后引导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保障其合法权利,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0年初,在提交入党申请书后,黄耀成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谈及入党初心,黄耀说,作为一名青年检察干警,要公正办案、司法为民,用奋斗的青春诠释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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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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