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管理,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现作如下规定:
1、所有学员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本规定和龙城街道老年大学《学员守则》,入校后要自觉遵守。
2、在学期结束前,续读专业班的学员要按校方规定的时间到教务处进行下学期学籍确认登记,未登记者,被视为自动放弃下学期的学籍,不得到校上课。
3、学员有事有病需向校方请假,不请假者视为旷课。
4、学员在报名或确认登记取得学籍后,一个学期内一直无故不到校上课者,将取消1年的报名资格。
5、学员在一个学期内,连续3次无故旷课者或累计无故旷课6次者,取消本学期的学籍,并同时取消下学期的报名资格。
6、学员事假累计超过8次者,取消学籍。
7、除国画、书法、京剧专业可连续报读三年外,其余专业只能连续报读两年。
学 员 守 则
一、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共建良好和谐的学习氛围和学习环境。
二、尊重教师及管理人员,服从教学管理和安排。
三、爱护公物,保持课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四、上课必须保持安静,有问题举手发言,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必须佩带学员证进入课室,按座位就坐;做到有事请假,连续三次无故旷课者,取消其学位。
六、非学员不得进入教室上课,未经允许,学员不得私自窜班上课。
七、课室内禁止吸烟;教室使用后,请自觉摆好课桌椅,教学用具清洗干净,摆放整齐。
八、自觉维护集体形象,团结合作,互帮互学,共同进步,彰显长者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