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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深圳男子因吃大盘鸡感染H7N9死亡”谣言散布者被抓获!

2017-02-23 龙岗发布

近日,一条“广东省深圳市南岭村一男子昨天下午商业街饭店因吃大盘鸡感染H7N9死亡,姓名郝爱军,年龄43岁,孩子15岁,参与抢救的医生胡海兵已经被隔离,紧急通知,暂时别吃鸡肉,鸭肉,猪肉,因广东省深圳市5570头家禽已感染。收到马上发给你关心的人,预防永远胜过治疗。看到,群发扩散,此消息属实。”的谣言满天飞,在各大微信群、朋友圈内疯传,造成不少市民群众恐慌,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




前日上午,龙岗警方获悉后立即介入调查,并及时发布辟谣信息


龙岗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仅仅几个小时,迅速锁定了涉嫌散布谣言的邹某、许某(二人为同一美发店同事),并于昨晚将两人抓获。


经审查,邹某、许某交代了自己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目前,邹某、许某分别被依法行政拘留5天、3天。


违法行为人邹某、许某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当前各种网络社交平台发达,但言论自由不等于可以随意造谣、传谣,各位网民不要随意散布未经证实、可能造成群众恐慌的信息,主动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面对各种信息时要辨明是非、理性分析,不给网络谣言提供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空间,共同维护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对于编造发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


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来源|深圳龙岗警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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