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放大招!鸣喇叭不能连续两次、持续不能超一秒……否则罚500元!
针对鸣笛扰民
深圳交警放大招啦!
市交警局昨日公布了
可认定为“乱鸣喇叭”违法的七类行为
并表示将在4月1日起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关于在全市范围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的通告
深公交(通)〔2017〕53号
为切实控制交通噪音污染,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的措施,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经部队车辆管理部门核准安装警报器并悬挂部队号牌的车辆,在执行紧密任务时可以使用符合规定的喇叭和警报器,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喇叭和警报器。
三、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处500元罚款。
四、本通告自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7年3月28日
深圳交警将集中投入
警力,依托大、小铁骑,加强道路巡查,
对通关口岸、码头、货车聚集地等
乱鸣喇叭的高发区域和拥堵路段进行重点整治,
尤其是严厉打击机动车夜间乱鸣喇叭违法。
比如↓
加强铁骑巡查深圳交警将依托全市千名大、小铁骑警力,加强全市重点道路巡查力度,重点对各类“乱鸣喇叭”违法行为进行巡逻查处,进一步提高查处覆盖率。
深圳交警将正在全市重点路段安装“声呐电子警察”科技设备,该设备配备“声呐雷达”,可对“乱鸣喇叭”违法的声音证据进行记录、采集,实现对“乱鸣喇叭”违法的精确自动查处。
另外,深圳交警还将建立
大型车辆乱鸣喇叭违法“黑名单”库
对因乱鸣喇叭处罚2次以上的大型车辆
纳入“黑名单”
看到每天0时至24时
全市范围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500元罚款等字样,
老司机们可能有点慌……
别慌
不是完全不让鸣喇叭噢
来来来 ,发布君带你划重点
↓↓↓↓
1、在驾驶过程中,驾驶人从安全驾驶角度,确有需要对其他车辆、行人进行提示、示意时,应优先交替使用灯光 ;
2、灯光提示无效时,可采取短促鸣笛方式使用喇叭,原则上确保持续鸣笛时间不超过1秒,连续鸣喇叭不超过2次。
罚款重点对象:七类乱鸣喇叭!
深圳交警重点处查:
连续2次以上鸣喇叭的;
持续鸣喇叭超过1秒的;
使用高于115分贝高音喇叭或大型车辆使用“气喇叭”的;
在道路拥堵、排队等候时鸣喇叭的;
行经人行横道鸣喇叭催促行人或不礼让行人车辆的;
在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场所使用喇叭召唤他人的;
其他违反规定使用喇叭的。
读懂细则后,我们知道,
并不是完全不让鸣笛,
而是有相关鸣喇叭要求,以防扰民。
文明司机,从我做起!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