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龙岗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职员!
梦 想
是五彩滴~是绚烂滴~
你的梦想是什么?
因工作需要,
龙岗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
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职员。
挑战与机遇并存
也许,这就是你梦想开始的地方
来吧!龙岗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选调事业单位职员,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12日9:00-12:00,14:00-18:00,不要错过哦!
选调职位、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职位
招考单位 | 岗位属性 | 聘用 人数 | 岗位条件 | 编制性质 | |||||||
类别 | 等级 | 性别 | 最高年龄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基本条件 | 考生户籍 | |||
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管理岗 | 9级 | 1 | 不限 | 35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2.有从事文稿撰写的经历; 3.有课题研究经历的优先。 | 市内 | 财政拨款 |
专业技术岗 | 初级 | 1 |
(二)选调范围
1.为本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员;
2.通过深圳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或经选聘,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经试用期转正,在编在岗的财政核拨补助经费或经费自给形式的事业单位职员。
(三)选调条件
1.目前在聘且已办理试用期转正手续;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有从事文稿撰写的经历,有课题研究经历的优先;
6.符合所在单位规定的调出条件,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7.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8.符合深圳市职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职员聘任(用)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12日9:00-12:00,14:00-18:00(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号区政府大楼1125室。联系人:王亮、谭智武,联系电话:0755-28905166、28909449。
备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布(网址:www.lg.gov.cn),公示时间为7日。
确定为选调人选的,征求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员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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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岗政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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