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要创怎样的“食安城”?十个问答告诉你!
蓝天白云、青山绿水
充沛的阳光、新鲜的空气
你心中的理想城市是什么样的?
除了自然的馈赠,或许你还希望
自己的社区有花店、咖啡馆还有面包房
下班之后,你可以陪孩子去公园、图书馆
不管在超市还是市场都能
买到安全健康的放心食材、食品
其实你的希望,也是龙岗的追求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我们一直在行动!
现在,十问十答告诉你
龙岗要创怎样的“食安城”!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4年部署开展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工作,根据相关标准和办法,经过初评、推荐、第三方机构综合评议确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015年7月、8月,深圳先后被国务院食安办、广东省政府纳入第二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单位。
督促地方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推动我国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升城市食品安全水平。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三)群众认可,社会满意。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近三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本地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较好;
当地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
深圳市全市10个辖区都纳入了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包括8个行政区,2个新区。
2015年10月至2017年9月,为期整两年,分5个阶段完成。
未来,我们想打造这样一个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各重点品种食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较高水平,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可控,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在全省近三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中评为“优秀”。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社会各界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措施认可度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在70%以上。
统一部署,属地为主;
结合实际,积极创新;
健全机制,协同善治;
抓住重点,突出实效;
科学评价,群众满意。
发生重大、影响恶劣食品安全事故的;
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
弄虚作假、干扰考核评价结果的;
其他需要撤销命名情形的。
工作好坏由您来评判,创建是否成功由您说了算!在创食安工作中,相关单位会通过多种形式引导群众共同参与进来——大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认识,鼓励市民站出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治食品安全的良好局面。
来源| 龙岗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