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单位名单
领好福利,安心奋斗!龙岗173家企事业单位获得人才住房配租资格,快看有你的单位吗?
人才一直是城区发展的核心
对于每一位来到龙岗的精英
我们都尽心为大家提供各种福利
近年来龙岗区积极贯彻落实
市委市政府推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
高度重视人才安居工作
努力为“东进·龙岗”筑巢引凤
还记得发布君发布的住房福利吗?
龙岗第二批人才住房申请启动!
现在,2017年度第二批次
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审查合格单位名单出炉啦!
大家睁大眼睛往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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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同意向173家合格企事业单位配租人才住房,其中企业115家(含按企业方式申请的社工组织),事业单位58家(含按事业单位方式申请的社工组织及民办学校)。
恭喜在以上单位工作的小伙伴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房源情况吧!
房源情况
位于龙城街道龙岗大道与西埔西街交汇处,两房376套(建筑面积约58-61㎡),预计2017年11月交付使用。
位于坪地街道龙岗大道与教育路交汇处,两房3套(建筑面积约67-69㎡)。
位于横岗街道横岗大厦二期,一房4套(建筑面积约55㎡)。
位于横岗街道横岗地铁站北侧,二房65套(建筑面积约50㎡)。
位于宝龙街道夏莲路(宝龙东片生活区东侧),共238套,其中单身公寓80套(建筑面积约38㎡),一房158套(建筑面积约47-55㎡)。
位于龙岗街道宝龙工业城清风大道与冬青路交汇处,一房513套(建筑面积约50㎡)。
位于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南与雅宝路交汇处,两房318套(建筑面积约57-64㎡)。
位于坂雪岗大道佳兆业城市广场东侧,单身公寓483套(建筑面积约36㎡)。
位于龙岗中心城龙平西路与爱心路交汇处,两房5套(建筑面积约53㎡)。
位于横岗街道松茂路北侧,一房20套(建筑面积约37㎡).。
位于布吉街道罗岗社区锦龙路与惠康路交汇处,一房4套(建筑面积约50㎡)。
位于龙岗街道建新路,一房3套(建筑面积约50㎡)。
企业备选房源。本次面向企业拟配租人才住房 1305套,备选房源1620套。
事业单位备选房源。本次面向事业单位拟配租人才住房523套,备选房源412套,不足部分可在企业配租后的剩余房源中予以调剂。
配租原则
本批次房源配租时,优先按照各申请单位的排位顺序进行配租。针对部分供不应求的项目房源,将根据申请单位排位顺序及所在街道,按就近原则实行限额配租。
1.龙美居、悦龙华府及呈祥花园(一期)。根据各企业申请数量,按排位顺序配租。
2.宜城风景花园及港信达银信广场。按排位顺序,优先向项目所在街道的申请企业配租1套,房源配完即止。
3.万科天誉花园二期及星河银湖谷花园。按排位顺序首先向项目所在街道的申请企业直接配租5套(申请套数不足5套的,按实际申请数量配租),向其他街道的申请企业直接配租1套。剩余房源按排位顺序及核准配租数量进行再次配租,其中项目所在街道的申请企业配租上限15套(含直接配租套数)、其他街道的申请企业配租上限10套(含直接配租套数)。
4.荣德荣郡轩。按排位顺序首先向项目所在街道的申请企业直接配租5套(申请套数不足5套的,按实际申请数量配租),向其他街道的申请企业直接配租1套。剩余房源按排位顺序及核准配租数量进行再次配租,其中项目所在街道的申请企业配租上限10套(含直接配租套数)、其他街道的申请企业配租上限5套(含直接配租套数)。
1.龙美居及呈祥花园(一期)。根据各单位申请数量,按排位顺序配租。
2.万科天誉花园二期。按排位顺序首先向项目所在街道的申请单位直接配租5套(申请套数不足5套的,按实际申请数量配租),向其他街道的申请单位直接配租1套。剩余房源按排位顺序及核准配租数量进行再次配租,其中项目所在街道的申请单位配租上限15套(含直接配租套数)、其他街道的申请单位配租上限10套(含直接配租套数)。
3.荣德荣郡轩。按排位顺序首先向项目所在街道的申请单位直接配租2套(申请套数不足2套的,按实际申请数量配租),向其他街道的申请单位直接配租1套。剩余房源按排位顺序及核准配租数量进行再次配租,配租上限均为2套(含直接配租套数)。
4.星河银湖谷花园。根据各单位申请数量,按排位顺序配租,房源配完即止。
选房原则
申请单位所申请项目房源总数大于项目供应房源数量的,各申请单位在该项目选房时,需按上述配租原则核定的套数进行;未选足经核准配租房源数量的,可在悦龙华府、龙美居、呈祥花园(一期)及其他新增备选房源项目进行选房。
单位申请同一小区同一楼层某类户型数量小于该楼层该类户型剩余房源数量的,需在该楼层集中选房。
本批次选房工作结束后,如有申请单位未选足经审批所确认套数时,区住房建设局可视剩余房源情况,安排申请单位按原选房顺序补选一次,但总选房数量不得超过经审批确认的房源数量。
知道了配租房源在哪后,
是时候了解一下选房签约时间啦
选房签约时间及方式
各单位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天昊华庭(西门)19栋商业区一楼大厅(龙岗区保障房公司咨询电话:89986982,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咨询电话28589938,28589965)。
选房按照排位顺序依次进行,具体服务指引详见下表,上述选房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公示与监督
本通告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zjj.l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一)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6室,投诉举报电话:28589856。
(二)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重要提示
(一)各单位本批次人才住房选房时,如已申请配租项目房源充足,申请单位未选或未选足房源的,视为放弃剩余房源配租资格;申请单位选定房源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手续或缴清款项的,选房结果视为无效。有上述行为的申请单位,自选房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受理其人才住房申请。
(二)申请单位在本批次分配中因申请项目房源不足未选足房源的,如日后仍有需求的,需按后续人才住房分配通告的要求进行申请。
(三)承租单位应将本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公示情况和安排入住人员信息及时报区住房建设局备案。
(四)人才住房申请采用诚信申报方式进行,申请单位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备案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单位弄虚作假骗租人才住房的,区住房建设局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五)本通告由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再次恭喜在以上单位工作的小伙伴
领好福利,安心的去奋斗吧!~
以后还有相关住房福利
发布君也会第一时间发布哒!
来源|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