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首批深龙英才认定工作启动!身为英才的你怎么可以不来申报!
号外!号外!
好消息来啦!
首批深龙英才认定现在开始啦!
深龙英才认定是获得有关待遇的前置程序
话不多说,直接上重点!
认定依据
1.《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意见》
2.《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细则》
3.《深圳市龙岗区“深龙英才”分类目录》
4.“深龙英才计划”其他有关政策
(相关政策可在“深龙英才”公众号“人才政策”子栏目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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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单位
各主管单位 负责所在领域深龙英才认定(详见下方的认定分工及咨询方式)
特别提示:
1.已获国家、省、市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认定。
2.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的带头人、核心成员、技术骨干由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认定。
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认定程序
1.人才提出申请,人才所在单位经办人员向认定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认定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并在各自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认定单位将认定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局备案。
4.公示有异议的,由认定单位进行复核。复核后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认定,并将处理情况报区人力资源局备案;复核后证明异议内容不属实的,按正常程序予以认定。
认定条件
(一)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和不良学术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二)属于《深圳市龙岗区“深龙英才”分类目录》中的人才类别之一;
(三)深龙英才 A、B、C 类年龄分别不超过 65、60、50 周岁,D、E 类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深圳市杰出人才不受年龄限制。符合深圳市“孔雀计划”人才或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仅因超过深圳市规定年龄无法认定的人员,不超过深龙英才年龄限制的,各主管单位可参照深圳市人才类别,认定为相应层次的深龙英才;
(四)在龙岗区创业或全职工作:
1.在龙岗区创业的,所创办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纳税、统计地均在龙岗区。创业人才应为所创办企业中股权占比最大的自然人股东(含通过控股的机构股东在所创办企业中实际持有的股份权益最大的自然人),且在深圳市(包括但不限于龙岗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首次申请认定时连续缴纳时间不少于 3 个月(不含补缴)。最大自然人股东为多人,由企业推荐其中一人为创业类申请人。每家企业只有一人可认定为创业人才;
2.在龙岗区全职工作的,应与用人单位签订 1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签订单位应当与申请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首次申请认定时在龙岗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均不少于 3 个月(不含补缴)。社会保险或纳税申报中断的,视为该人才已离开用人单位;
3.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不含差额人员)参照本款第 1项缴纳社会保险费,参照本款第 2 项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缴纳个人所得税;
4.外籍人才、智库人才可不受社会保险费规定限制。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从深圳市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规定限制。上述人才均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在职证明。
申请材料
(一)通用材料:
1.《龙岗区深龙英才认定申请表》(详见各主管单位通知);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台胞证等);
3.能够证实符合《深圳市龙岗区“深龙英才”分类目录》所列类别之一的有关材料;
4.主管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在龙岗区创业的人才,另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需按相关要求年检);
2.龙岗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3.申请人出资证明或股权证明材料;
4.在深圳市(包括但不限于龙岗区)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三)在龙岗区全职工作的人才,另需提供:
1.与龙岗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2.龙岗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3.在龙岗区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四)备注:
1.申请材料收复印件并验原件,复印件以A4纸型制作,收取份数详见各主管单位通知。
2.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不含团队推荐的差额成员)参照创业人才提供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参照全职工作人才提供劳动(聘用)合同、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3.外籍人才、智库人才可不提供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但需所在单位出具在职证明。
4.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从深圳市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不提供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但需所在单位出具在职证明。
温馨提示
1.人才年龄计算截至2016年11月1日。
2.人才有关资质、证书现已过期,但在2016年11月1日仍在有效期内的,视为未过期。
针对各领域人才认定
各主管单位即将陆续发布通知
发布君会第一时间为大家奉上最新消息!
深龙英才分为五类,
赶快看看自己属于哪一类,
到对应的单位申报哦!
深龙英才A类
【区人力资源局】1.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其他经认定的深圳市杰出人才;
【区人力资源局】2.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长期项目、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的入选者;
【区人力资源局】3.国家“特支计划”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
【区人力资源局】4.广东省“特支计划”的杰出人才;
【区人力资源局】5.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
【区人力资源局】6.深圳市“孔雀计划”A类人才;
【区经济促进局】7.总部在龙岗区的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每家企业限报1人);
【区经济促进局】8.上一年度在龙岗区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企业集团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每家企业限报1人);
【区科技创新局】9.获得国家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主任或副主任(每个单位限报1人);
【区教育局】10.在基础教育系统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担任过国家级名校的全国知名校长;
【区卫生计生局】11.近10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国家级重点医学学科(专科、实验室)带头人;
(2)国家级医学专业委员会二级分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3)全国名老中医师承指导老师;
(4)国家级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的业务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且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区文体旅游局】12.近10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以及单项国际赛事冠军且该项目具有全国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主教练员;
【区文产办】13.近5年,担任国内外知名艺术院校校长;
【区文产办】14.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全国美展金奖、纽约ADC、东京ADC、Pentawards包装设计奖、APIDA亚太室内设计奖的主要奖项或金奖级别奖项。
深龙英才B类
【区人力资源局】1.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
【区人力资源局】2.经认定且在任期(有效期)内的以下人才:
(1)国家“特支计划”的青年拔尖人才;
(2)广东省领军人才;
(3)广东省“特支计划”的领军人才;
(4)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
(5)深圳市“孔雀计划”B类人才。
【区科技创新局】3.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的带头人;
【区科技创新局】4.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的带头人;
【区经济促进局】5.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或市区认定的总部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每家企业限报1人);
【区科技创新局】6.近3年,累计获得专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每家企业限报1人);
【区科技创新局】7.获得省级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主任或副主任(每个单位限报1人);
【区教育局】8.在基础教育系统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担任过省级名校校长;
【区教育局】9.深圳市年度教师;
【区卫生计生局】10.近10年,获得省(含副省级市)级名医、名中医、优秀中医称号者;
【区卫生计生局】11.近10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省(含副省级市)级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带头人;
(2)省级医学专业委员会二级分会主任委员;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特色专科带头人;
(4)省级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的业务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且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区民政局】12.近5年,获得国家民政部认定的“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区文体旅游局】13.近10年,独立创作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在国家级刊物上公开发表5幅以上,并参加国家级展览获得金奖者;
【区文体旅游局】14.近10年,有5件以上作品为国家级美术馆、博物馆等收藏的人才;
【区文体旅游局】15.近10年,在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方面获得国际知名常设奖项一等奖或国家级文化类一等奖或同等次奖项,涉及创作、导演、舞美、作曲、表演等专业至少有5部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代表性作品和创作积累者;
【区文体旅游局】16.现任中超足球俱乐部或CBA篮球俱乐部球队主教练;
【区文产办】17.在近5年上映的票房过亿的影视作品或在央视少儿频道播出的动漫节目创作团队中担任主创者(每个团队限报3人);
【区文产办】18.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之一者:
(1)国内外高等院校艺术专业系主任、教授以上职务;
(2)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主要负责人,且上年度个人薪金总收入100万元以上;
(3)年收入8亿元以上的大型生产型文化企业,或年收入1亿元以上的创作研发型文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且上年度个人薪金总收入100万元以上(每家企业限报1人)。
【区文产办】19.近5年,获以下奖项者:天工奖、工艺美术百花奖、美国IDEA奖、日本G-MARK奖、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中国国际室内设计双年展、中国国际珠宝首饰设计大赛、“创意中国”设计大奖、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的主要奖项或金奖级别奖项。
深龙英才C类
【区人力资源局】1.经认定且在任期(有效期)内的以下人才:
(1)广东省“特支计划”的青年拔尖人才;
(2)深圳市后备级人才;
(3)深圳市“孔雀计划”C类人才。
【区科技创新局】2.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每个团队限报5人);
【区科技创新局】3.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的核心成员(每个团队限报5人);
【区科技创新局】4.龙岗区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
【区经济促进局】5.香港及海外上市公司、新三板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每家企业限报1人);
【区科技创新局】6. 近3年,累计获得专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15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每家企业限报1人);
【区科技创新局】7.获得国家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主要管理人员(每个单位限报1人);
【区科技创新局】8.获得市级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主任或副主任(每个单位限报1人);
【区人力资源局】9.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的带头人,且兼任博士后指导教师者;
【区教育局】10.在基础教育系统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育工作者;
【区教育局】11.由省级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校长、中小学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等);
【区卫生计生局】12.近10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国家级医学专业委员会二级分会常务委员;
(2)省级医学专业委员会二级分会副主任委员;
(3)深圳市医学专业委员会二级分会主任委员。
【区卫生计生局】13.近5年,担任高等医学院校、高等医学院校直属附属医院、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省级公共卫生机构业务科室(或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职务,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区卫生计生局】14.在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工作满5年,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少于3年的人才,或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且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少于3年的人才;
【区民政局】15.近5年,获得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原中国社会工作协会)评选的“中国十大社工人物”;
【区人力资源局】16.获得深圳市“工匠之星”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区文体旅游局】17.全职引进的龙岗区文体旅游类优秀人才团队的带头人;
【区文体旅游局】18.近5年,独立创作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在国家级及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3幅以上,并参加国家级展览获得银、铜奖;
【区文体旅游局】19.近5年,独立创作书法美术摄影作品2件以上为国家级美术馆、博物馆收藏或5件以上为省级博物馆、美术馆收藏的人才;
【区文体旅游局】20.近10年,在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方面获得国家级文化类二等奖2个以上或省级文化类最高奖2个以上,涉及创作、导演、舞美、作曲、表演等专业至少有3部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代表性作品和创作积累者;
【区文体旅游局】21.近10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二、三名运动员且该项目具有全国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主教练员;
【区文体旅游局】22.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国际性单项体育组织举办青少年世界锦标赛冠军且该项目具有全国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主教练员;
【区文体旅游局】23.现任中甲足球俱乐部主教练、中超足球俱乐部或CBA篮球俱乐部球队助理教练;
【区文产办】24.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地市级美协副主席;
(2)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主要负责人,且上年度个人薪金总收入50万元以上;
(3)年收入5亿元以上的大型生产型文化企业,或年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创作研发型文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且上年度个人薪金总收入50万元以上(每家企业限报1人)。
深龙英才D类
【区科技创新局】1.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的技术骨干(每个团队限报5人);
【区科技创新局】2.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的技术骨干(每个团队限报5人);
【区科技创新局】3.龙岗区创新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每个团队限报5人);
【区科技创新局】4.获得省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主要管理人员(每个单位限报1人);
【区科技创新局】5.获得区级认定的创新平台主任或副主任(每个单位限报1人);
【区科技创新局】6.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服务科技企业数量50家以上的科技服务业机构的核心人员(每个单位限报1人);
7.从事行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区科技创新局】(1)取得博士学位且从事科技创新创业者;
【区人力资源局】(2)获深圳市创业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
【区科技创新局】(3)获深圳市资助的创客个人或团队带头人。
【区人力资源局】8.由深圳市政府主办的海外创新创业大赛分站赛前五名获得者;
【区教育局】9.由副省级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校长、中小学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等);
【区教育局】10.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资格,且近5年辅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主教练员;
【区教育局】11.基础教育系统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出站博士后或全日制博士;
【区卫生计生局】12.在副省级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地市级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特色专科工作满5年,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少于3年的人才,或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且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少于3年的人才;
【区民政局】13.近5年,获得国家民政部评选的“全国优秀社会工作案例”一等奖的第一作者;
【区民政局】14.近5年,获得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原中国社会工作协会)评选的“中国优秀社工”;
【区人力资源局】15.获得龙岗区高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范围内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区人力资源局】16.龙岗区高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范围内,经深圳市行业组织技能人才评价、或企业特有工种鉴定(专项能力),获得高级技师层次评价的高技能人才;
【区人力资源局】17.龙岗区规模以上企业推荐的在一线技能工作岗位,担任技术技能负责人,经专家评审达到高级技师层次相应技能水平的高技能人才;
【区文体旅游局】18.全职引进的龙岗区文体旅游类优秀人才团队的核心成员(每个团队限报3人);
【区文体旅游局】19.近5年,在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方面获得省级最高奖1个或二等奖3个以上,且涉及创作、导演、舞美、作曲、表演等专业至少有5部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代表性作品和创作积累者;
【区文体旅游局】20.近5年,在世界知名酒店管理集团旗下的顶级品牌酒店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并在酒店从业年限在15年以上,现任我区五星级旅游酒店总经理职务者;
【区文体旅游局】21.曾在国家旅游局最新公布(以提出申请的时间确定)的百强旅行社排名前10的旅行社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并在旅行社从业年限在15年以上,现任我区旅行社总经理职务者;
【区文体旅游局】22.在近3年年营业收入全国排名前5名的旅游电子商务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企业管理人员;
【区文体旅游局】23.曾在国内5A景区担任总经理职务累计在10年以上,现任我区A级景区总经理职务者;
【区文产办】24.近5年,获得厅局级单位、省级权威行业协会举办的创意设计类评选个人奖项;
【区文产办】25.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地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主要负责人,且上年度个人薪金总收入30万元以上;
(2)年收入3亿元以上的大型生产型文化企业,或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创作研发型文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且上年度个人薪金总收入30万元以上(每家企业限报1人)。
深龙英才E类
【区科技创新局】1.龙岗区创新创业团队的技术骨干(每个团队限报5人);
【区科技创新局】2.获得市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主要管理人员(每个单位限报1人);
【区科技创新局】3.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服务科技企业数量30家以上的科技服务业机构的核心人员(每个单位限报1人);
【区经济促进局】4.1.获得中国商业模式大赛前三等次,并在龙岗区落户成立公司,员工人数10人以上且上一年度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核心人才(每个单位限报1人);
【区科技创新局】4.2.获得深圳移动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前三等次,并在龙岗区落户成立公司,员工人数10人以上且上一年度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核心人才(每个单位限报1人);
【区经济促进局】5.在跨境电子商务类企业工作满2年,绩效排名前五者,且该企业近3年获得龙岗区“跨境电子商务专项扶持”累计50万元以上(每个企业每年限报1人);
【区民政局】6.近5年,获得国家民政部评选的“全国优秀社会工作案例”二、三等奖的第一作者;
【区民政局】7.获得龙岗区民政局评选的“深龙金牌社工”、“深龙金牌社工督导”或“深龙金牌社工管理人才”;
【区人力资源局】8.获得龙岗区高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范围内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区人力资源局】9.龙岗区高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范围内,经深圳市行业组织技能人才评价、或企业特有工种鉴定(专项能力),获得技师层次评价的高技能人才;
【区人力资源局】10.龙岗区规模以上企业推荐的在一线技能工作岗位,经专家评审达到技师层次相应技能水平的高技能人才;
【区文产办】11.近5年,担任年收入1亿元以上的大型生产型文化企业或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创作研发型文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且上年度个人薪金总收入20万元以上(每家企业限报1人)。
深龙英才认定单位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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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深龙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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