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又一酒驾致死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喝酒不开车,切忌抱有侥幸心理!
近期,
深圳多起交通事故令人心痛。
酒驾醉驾、闯红灯、超速行驶……
全城都在呼吁
遵!守!交!通!规!则!
侥幸心理可能酿成大祸,
更有甚者,
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据深圳交警消息,11月2日凌晨,宝安区沙井街道锦程路发生一起单方交通事故,事故致一人死亡。
现场监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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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造成事故的原因竟然是……
覃某星饮酒后(是否醉酒尚待抽心血鉴定)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导致车辆突然失控与道路右侧路缘石发生碰撞,覃某星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又是一起跟酒驾有关的事故。
醉酒驾车的危害不赘述了。
近期,
龙岗交警持续开展“猎虎行动”,
坚决严惩酒驾醉驾行为!
整装待发,夜间“猎虎”!
喝酒还开车,为啥要让家人担心?
醉后不省人事睡路边,同样危险!
酒驾逃逸更恶劣,交警追7公里抓获!
近日,深圳交警在龙岗平湖凤凰大道设卡查车,一名“醉猫”被交警截查时,竟然无视交警叫停,倒车逃逸,并且开上了路中间的绿化带,然后向附近一个小树林开去。交警见状骑着摩托车追赶过去,追程将近7公里,交警才上去控制了司机。
据宝马车司机叶某交代,当晚,他和两位女性朋友在一家KTV喝酒,酒后抱着侥幸心理,选择自己开车。在碰到交警查车后,他非常害怕,在查车的现场做出了倒车逃跑的疯狂举动。经检测,司机叶某的血液检测酒精含量为52mg/100ml,涉嫌酒驾。
司机叶某存在阻碍执法行为,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这个罪比醉驾处罚更严重,最高可以判处三年甚至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老司机们,
开车不能酒驾,
这不是驾考的基本常识吗?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不仅是机动车驾驶员,
电动车、自行车驾驶员也应该牢牢记住!
咱们来复习一下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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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记12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珍惜生命,远离酒驾!
来源|综合深圳交警权威发布、@深圳龙岗交警微博、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