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交警“猎虎”行动持续升温,这些酒驾规矩要知道!
春节期间交警蜀黍不断“敲山震虎”
持续开展“猎虎”行动
春节假期结束了
“猎虎”也随之结束吗?
春节后的首个周末,
龙岗交警持续开展“猎虎”行动,
2月24日行动当晚至25日凌晨
共查获3宗醉酒驾车,8宗酒后驾车。
发布君温馨提示不要心存侥幸心理
因为交警蜀黍随时随地会出现
2月24日晚8点,龙岗交警大队龙岗中队的交警已经早早来到来到爱南路龙岗交警查车点,布设反光锥桶、铁马等设施,对路过车辆一一拦停检查。不久,前方观察哨传来消息,一名司机在途中换座,疑似躲避执法,交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将该车辆引导至检查点。经吹气检查,司机姜先生的酒精含量为26mg/100ml,达到酒后驾车的标准。
司机姜先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龙岗交警供图
据了解,司机姜先生刚刚返深,朋友为其设宴接风,期间姜先生喝了半杯啤酒,其后便自行驾车回家,没想到半路就遇到了交警。姜先生连连表示后悔,“这半杯啤酒的代价太大了!这次教训非常深刻,我以后一定严格遵守交规。”
无独有偶,此前龙岗交警还遇到同样“心存侥幸”的驾驶员欧某,且行为更加恶劣。2月22日22时35分许,龙岗交警在横岗街道松柏路路段设卡查车时,发现一粤L牌小车驾驶员欧某存在危险驾驶嫌疑,执勤交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4mg/100ml,随后经抽血鉴定检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2.01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据欧某供述,其就职于惠州市某家具公司,现居住在深圳龙岗。2月22日19时30分左右,欧某携女朋友前往龙岗区横岗街道一KTV和几个同事一起唱歌喝酒,期间欧某喝了一些啤酒,玩到21时左右,欧某“觉得自己还很清醒”,便驱车准备送女朋友回家,行驶至横岗街道松柏路口时被交警抓获。经调查,欧某在2017年12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属于无证驾驶,此次“二进宫”欧某将面临被刑拘的严厉处罚。
龙岗交警介绍,春节前后大家免不了和朋友家人喝几杯,按照以往经验,容易出现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但今年春节前后,龙岗交警持续开展“猎虎”行动,在持续高压下,能明显感受到春节期间酒驾醉驾行为减少了,司机安全意识有所提升。但交警还是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要时刻遵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信条,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安全,要共同维护安全出行环境,切忌心存侥幸。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酒后驾驶分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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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酒驾属于违法行为○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驾);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5千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02
醉驾属于犯罪行为○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驾);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03
特别提醒一句口头语说的好,
“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为了自己和同车乘客的安全,
为了路人甲的安全,
同时也为了自己家庭的幸福,
作为一名司机,
绝不要酒后驾驶。
来源|深圳侨报(记者 陈遥 张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