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起重罚!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后果将会很严重!
行走在街道,
我们经常会看到,
形形色色的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快捷方便、易操作
是许多上班族甚至老年人的出行选择
风驰电掣的同时
也常常会看到,
经过改装载客的电动自行车,
这些都成为了城市交通安全的
一大隐患!
许多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
认为自己不开快车就没问题
可是
现今的事故频率越来越高
路面存在着不小的安全隐患
先来看几张动图就知道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了!
戴好安全头盔,出行绝对不“亏”!
请看下面这些人的经历
如果不是头盔,没了的半个就是你的头!
▼
“如果不戴头盔,我的脸可能就彻底毁容了。”
▼
“头盔能救命!真的!”
如果没有头盔
下面事故的主角很可能就是你!
5月2日上午,在仙居环城西路和环城南路红绿灯口,一辆电动车通过路口时闯了红灯,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发现电动车碎片散落一地,安全头盔躺在电动车五六米远的地方,轿车前挡风玻璃被撞出一个大坑。
通过监控可以看到,发生碰撞后,电动车驾驶人虽然佩戴了安全头盔,但未扣安全扣,在碰撞一瞬间,电动车驾驶人头上的头盔飞了出去,致使头部着地重重摔在地上,血流满地。事故发生后,受伤的电动驾驶人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经医生诊断,该电动车驾驶人头部被缝合了四针,还有轻微脑震荡。
交通安全事故不容忽视!
遵守交通安全,从佩戴头盔做起!
接下来
深圳交警将有所行动!
自2018年5月10日起
为进一步降低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率,自2018年5月10日起,深圳交警将在全市倡导推广“珍爱生命、从头做起”安全驾乘电动自行车活动。
5月10日至15日为过渡期
5月16日起全面实行
一是驾驶快递、外卖送餐等特殊行业已备案登记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深圳交警将取消相应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
2二是快递、外卖送餐等特殊行业员工,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因违反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企业一个月累计达三人次以上的,深圳交警一律向社会公布该企业信息,并责令加强员工交通安全教育;
3三是倡导鼓励市民从自身安全出发,从头做起,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驶任何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时,须佩戴安全头盔。对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交通违法,深圳交警将从严依法重点查处。
为保障市民安全出行
督促市民改掉不佩戴头盔
就骑乘电动自行车上路的陋习
龙岗交警
也是操碎了心
早于4月初
已启动了大力推行
安全头盔佩戴工作
▼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驾乘行为的通告
各单位、辖区居民:
2017年以来,龙岗区共发生统计上报涉摩电事故132宗、占事故总数29.53%,死亡31人、占死亡人数27.68%,受伤145人、占受伤人数43.28%。死亡的31人中大部分未佩戴安全头盔。为进一步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和伤亡人数,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上路行驶走非机动车道,未机非隔离路段靠右行驶;
二、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尾部配备夜间反光标志;
三、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横穿、不突然变道;
四、不违规载人(只负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
五、过路口走人行横道,注意礼让行人、避让机动车;
六、限行时段、路段,不得行驶;
七、遵守交通标志指示,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规定予以扣留车辆、罚款、拘留;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法认定责任。龙岗区交通预联办呼吁广大市民,珍爱生命、安全驾乘电动自行车。
特此通告!
龙岗区交通预联办
2018年4月
❶龙岗交警联系各街道教育办、交通预联办积极开展宣传进校园活动,要求学生及家长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
❷开展宣传进政府活动,要求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交规;开展宣传进社区活动,通过交通安全宣传培训,规范驾乘电动自行车行为;
❸开展宣传进企业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企业职工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视程度;
❹大力开展“戴头盔靠右行、载一人不闯灯”活动,进一步规范辖区驾乘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秩序;
❺持续开展“禁摩限电”整治减少存量,加强“源头执法”, 清理和整顿销售、维修电动车门店,从源头上杜绝超标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
经过一段时间的驾乘电动自行车
佩戴安全头盔宣治行动,
目前,
龙岗区路面戴头盔行驶的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已经明显增加。
之后,
龙岗区还将持续深入推行
文明驾乘电动自行车相关工作,
全力营造安全有序出行环境。
其实骑摩托车、电动车
戴上你的头盔更拉风
让这种习惯成为时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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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侨报 (记者 陈遥) 深圳龙岗警营 消防知识宣传 仙居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