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
家长必看!龙岗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要注意这些事项~
临近4月
一年一度的小一、初一学位申请
也马上要开始了
孩子上学
通常家长要未雨绸缪
想要申请今年、明年秋季
小一、初一学位的家长注意啦
这里有份龙岗区小一、初一学位
申请事项的温馨提醒
请一定要查收哦~
1
关于2019年公办、民办统一平台
招生事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
从2019年起
龙岗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
将全部采取统一平台招生
具体如下
☟☟☟
龙岗区将启动2019年招生工作,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统一平台同步招生,须递交材料如下:
❶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须提供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等。
❷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须提供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有效期内);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等;父母持有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养老险和医疗险必须为同时在缴状态)。
7月中旬
对于尚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开展补录工作,继续采用统一平台报名、录取,须递交材料如下:父母双方或一方合法有效的居住证,龙岗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住所材料等。
2
关于2020年使用租赁材料
申请学位事项
根据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通知,2019年5月1日起将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房屋租赁凭证》仍可正常办理),此项变动对2019年入学没有影响。为确保2020年及以后申请入学不受影响,建议计划使用租房材料申请学位的家庭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及时联系楼栋的网格员登记居住信息。有关2020年秋季入学的具体要求,龙岗区将按全市统一政策执行,并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有关2020年的秋季具体要求
发布君会密切关注
一有最新消息立即发布
请各位家长时刻关注发布君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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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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