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5万元奖励!@龙岗人,快看你符合条件吗?
每人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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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优秀创业者的带动示范作用
加强龙岗创业氛围
龙岗区第六届创新创业先锋人物评选
又要开始啦!
图为往届“创新创业先锋人物”评选
本次评选共有10个名额
将会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牌匾
并给予每人5万元奖励!
下面
随发布君一起来看看本次
“创新创业先锋人物”的评选条件吧!
1
推荐评选条件
✪创业对象范围
包括深圳市户籍居民,港澳居民,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含全日制在校休学创办初创企业的学生),市外户籍的毕业5年内(2014年以后毕业)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
图为颁奖嘉宾与先锋人物合影
若上述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
可作为本届“双创”先锋人物评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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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于劳动年龄段、自主创业1年以上(即2018年5月10日之前注册,以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准)并在龙岗区创业(以当前创业实体注册地为准)的创业者,且本人为商事立户实体的法人代表或参股股东;
(二)在创业过程中贯彻新理念、从事新产业、实施新方法、采用新技术等,使创业实体实现新发展、获得新突破、产生新效益;
(三)创业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具有良好的社会示范作用;
(四)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最终获奖者须提供2018年度纳税证明);
(五)创业过程中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吸纳户籍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者优先。
已获得前五届(2013-2017年)“龙岗区创新创业先锋人物”称号者,不可再参与本届评选。
2
名额及资金设置
本届创新创业先锋人物评选设10个名额,评选结果公布后由区人力资源局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牌匾,并给予每人5万元奖励(税后)。
3
评选流程
❶ 宣传发动(2019年4月30日前)
区有关单位和各街道利用各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等渠道给本次活动进行宣传,并印制活动海报。
❷ 资料受理及初核(2019年5月10日前)
报名参选者填报《深圳市龙岗区创新创业先锋人物推荐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格式见附件,需附个人免冠近照)一式三份,连同个人基本资料及证照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已获奖证书、奖章、荣誉、专利等)原件,一并提交至各街道公共事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初核。
龙岗区各街道创业服务电话及通讯地址↓↓↓
报名日期截止到2019年5月10日。各街道当场查验报名者资料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1份,在符合条件者的《审批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后,于5月13日前报送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❸ 资格复审及评选(2019年6月10日前)
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组织第三方机构邀请创业导师,通过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创业者风采展示等方式,评选本届创新创业先锋人物。
❹ 审定及公示(2019年6月30日前)
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提请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创新创业先锋人物评选结果,并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
❺ 后期宣传推广(2019年7-9月)
评选活动期间及评选结束后,区人力资源局编制《龙岗区创新创业先锋人物风采汇编》,牵头录制创业足迹“微电影”和“小视频”,通过各类媒体对创业者事迹进行广泛宣传;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及牌匾。
联系人:韩晓春
联系电话:28945827
报名日期截止到5月10日
想要报名的朋友们要抓紧咯!
点击“阅读原文”可下载
龙岗区创新创业先锋人物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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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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