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诈骗“瘾君子”,惹了“大麻”烦!
年底了
大家要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近日
广州警方破获一宗网络诈骗案件
抓获涉案嫌疑人3名
该案中的“瘾君子”通过发布虚假信息
声称有大麻出售
诱骗其他“瘾君子”购买从而实施诈骗
利用购买毒品被骗后不敢报警的心理
2019年10月底,广州越秀警方抓获一名涉嫌吸毒男子邓某(24岁)。在搜查中,邓某房间内一盆形似“大麻”的绿色植物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邓某称这株植物是其用“火麻仁”培育出来用于观赏的,民警随后对房间进行仔细搜查,在其卧室沙发下的收纳盒内发现大麻,以及其它貌似“大麻”状干草植物、植物种子和抹茶粉等可疑物品。面对民警的讯问,邓某交代了其吸食大麻和实施诈骗的事实。
邓某供称,其曾经有过购买大麻被骗的经历,自己当时不敢报警,后来就想到利用被骗后不敢报警的心理来诈骗其他吸毒人员。
拍摄假大麻照片,诈骗吸毒人员
邓某从网购平台购买“密蒙花”“火麻仁”和抹茶粉等物品,通过将“密蒙花”和抹茶粉搅拌混合伪装成大麻干草叶,将“火麻仁”培育成株,然后拍成假大麻视频和照片。
邓某通过购物平台内商品的评论页面或者国外一些社交工具发布出售大麻的广告信息,并把假大麻视频照片和自己的联系方式放到网上,让“瘾君子”们信以为真。当有人主动联系购买,在谈好交易价格后,邓某会让对方先转账付款,收到钱后就会拉黑对方。
当有人主动联系购买,在谈好交易价格后,邓某会让对方先转账付款,收到钱后就会拉黑对方。
据邓某交代,他已经用这种手法诈骗了多名吸毒人员,获利2万余元。警方根据线索,先后在深圳和昆明抓获吸毒人员黄某(男,18岁)和宋某(男,22岁)。
目前,越秀警方已将嫌疑人邓某依法刑事拘留,对吸毒人员黄某和宋某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尽管目前含THC(四氢大麻酚)的大麻在某些国家、某些地区已经宣布合法,但绝大多数国家对大麻药物依然是禁止的。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就明确地把大麻定义为毒品。
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七条:
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信息来源 | 广东禁毒 平安灯都
编辑 | 珠海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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