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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马时评 | “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过时了吗?

2017-05-26 虹光 二马看天下

五月下旬,朋友圈因某教委关于××学校××同学自杀的通知搅动了热点。如果没有教委的通报,或许五月上旬的事不会有那么多人知晓。

自杀是个人行为的选择,不论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选择自杀结束生命都是很惋惜的。据说在日本这样一个自杀率很高的国度,还出版过《自杀手册》,甚至一度登上热销榜,这就更让人可惜甚至痛惜了!

儒家忌谈论死,孔子开了个头彩:“不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子不语乱力怪神”不知生就是不知道活着的意义,或者用现在的主流话语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样的“三观”都没有搞明白,在老夫子看来,生的问题都没有清楚,为什么要去讨论死亡的问题?这样积极有为的态度,伴随他一生“知其可为而为之,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言行合一就不难理解了。

有人会说现在是多元化社会,尊重每一个人选择的权利是文明的标准!这句话本质上讲是没有错的。

但用在特定的场合下,未必合适!

还是回到经典的原点,《论语》乡党篇第十一章:

寝不尸,居不容。见齐衰者,虽狎,必变。见冕者与瞽者,虽亵,必以貌。凶服者式之。式负版者。有盛馔,必变色而作。迅雷风烈,必变。

文明之邦,礼仪之邦,这是古人“华夷”之区别的标准。“四方来仪”的朝贡、进献,那是显示朝廷王权、王道正统的外在形象工程。至于当今“礼求于诸野”,也是百年来历史剧烈下的变革造成的。当然,还有还有西学东来的冲突、抗争的因素。这其中的历史,不可过于美化某一时期的“开化”与启蒙,也不可棒杀特定历史的运动。

一切都是时代的悲剧!

在动荡的年代,杀人如麻,视子民如草芥,掌权者的杀戮,造成很多的无辜百姓走向囧途,自杀者多半不是自己的因素,往往来自于对现实的无力、恐惧与绝望。

正因此,在大历史的长河中,选择自杀的人命运结局往往有着天壤差别,用佛陀的观点,自戕当“堕三恶趣”,地狱轮回。出了地狱还要遭受饿鬼、畜生、阿修罗之苦,甚至在三恶趣、地狱流转轮回。更可悲的是,迷失正见、正行的未觉悟者就在“苦苦”、“苦行”的浑浊世界里“苦中不知苦”而迷恋红尘。

但也有自杀者在中国的历史上配享神位,接受来自人间香火的虔诚、敬仰与祭供、朝拜。

自杀的人何以有如此差别?

用诗人臧克家的诗句来解释:“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这一切的根源,在史家看来,“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司马迁《报任安书》)

最近有家长投诉《请刘胡兰离我孩子远点》,出现这样的论调并不奇怪——这与几年前鲁迅被请出语文课本恰好呼应,本质上说是一脉相承。在异见者看来,“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要斩草除根,是请那个名字叫“鲁迅”“刘胡兰”该滚蛋的时候了。

下一个被“请出”课本里的英雄是谁不清楚,但一定是被曾经的主流话语权尊崇的人!

似乎到了自杀、安乐死选择者光荣的时代。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年代!

在佛家看来,人身是苦的,人生也是苦的。迷途者沉沦于浊世的生死轮回,“苦谛”者需要觉悟,用“正念、正思维、正行……”的“八正道”勤加精进,才能修到通向涅槃生死的无上正等正觉之路。

有意思的是,在众多自杀者遗言中,都把自己的行为选择作为通向“解脱”的方式,期待在天堂的美好,而这恰恰不是佛陀的教诫。《佛说报父母恩难报经》说的明明白白:“父母於子,有大增益,乳哺长养,随时将育,四大得成。右肩负父、左肩负母,经历千年,正使便利背上,然无有怨心於父母,此子犹不足报父母恩。

子女做不到让父母“法法成就,戒成就、三昧成就、智慧成就、解脱成就、解脱见慧成就。”不足以报父母恩!

选择自杀一条不归路,悖逆了父母的孩子谈什么解脱?——鬼才不相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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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深切认识时间的价值,不会有坚忍的勤勉;我们常有足够的时间,如果我们恰当地用它。我们不能坐令逸乐盗取我们的生命力。(《茅蓬语录》之“时光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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