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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天下:被绑架的学分与廉价的实习(二马看天下,第1167期)

2017-07-27 舟扬 二马看天下

每年暑期都是各大高校学生集中实习的高峰,但是不少学生都遭到了“廉价实习”。近日,名为“南充西华师大校园菌”的认证微博账号称,四川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强迫学生去远在1500公里外广东的利奥集团打工,打工至9月28日,而该校9月2日就要开学,打工学生的课程将被耽搁近1个月。学校方面放了话,“如果不去这个实习就拿不到学分,不能顺利毕业。”无独有偶,有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大二学生反映,学校强制要求暑期到山东烟台富士康实习,辅导员通知,如果不实习或将影响毕业。有记者就此事多次致电城市建设学院和辽宁省教育厅,电话均无人接听。

强迫学生实习也就罢了,实习内容也着实让人骇然。一位同学反映,她每天得工作10个小时,工作内容就是打打电话,发发传单等,仅周六休息一天。而每月的工资额仅为1380元。看来,实习学生成了活脱脱廉价劳动力,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俨然成了“卖身契”。

这种明显侵犯学生利益的实习安排,显然应该被质疑。拿南充职院的例子来说,“不实习就拿不到学分”体现了高校学生的绝对弱势地位。而每逢假期,一些不良社会中介机构就会通过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形式,诱骗大学生报名,并违规收取中介费、交通费、体检费或者押金等费用。由于实习往往在校外,在很多情况下又缺乏正规的劳动合同,学生往往面临投诉无门的窘境。

话又说回来,作为“娘家人”的学校,把自己的“孩子”送出去打工,理应成为最大的后台保障,可为何某些单位与企业却如此敢光明正大地剥削学生?在近年来屡发的大学生打工纠纷中,许多企业以态度不积极、工作出差错等为由,就肆意不发放工资或克扣学生报酬。此类现象一方面凸显了实习市场的不健全,另一方面是监管部门缺乏对实习单位的有效问责,更重要的是学校并没有承担理应的托底保障和监督责任。

首先,就实习要求而言,教育部等五部门曾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另外,明确指出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某些学校让学生“被动”签订“自愿”名义的三方实习协议,甚至以“影响毕业”为要挟,已经严重与学生意愿和有关规定背道而驰。

其次,就实习内容而言,打电话、发传单等工作技术含量并不高,且与学生专业不太符合。如果单纯出于锻炼学生的目的,应该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供与所学专业对口的实习岗位,而不是简单的交托到一家与学生专业完全不符合的企业工作。

第三,就实习薪酬而言,应该按照市场行情科学定价,而不能够恶意降低薪酬,有些实习学生家在外地的还要承担房租费用,一不小心还成了“赔本生意”,这样的劳动力不可谓不廉价,学校有将学生“卖了换钱”的嫌疑。

眼下当务之急,要针对高校实习建立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给予实习生更大的制度保障。一旦实习仍旧是学校、企业、社会三不管的灰色地带,不幸沦为新时代“包身工”的,则是这个社会最大的耻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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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生活,包含了三度空间:生活的长度、广度和高度。生命不是匆匆催赶,应包含更多。(《茅蓬语录》之“品尝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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