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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014-10-16 国家税务总局


  A公司2012年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不熟悉政策,公司财务于2012年1月认证抵扣了3份开具于2011年底的进口海关增值税专用发票,未作进项转出处理。检查人员据此向A公司追回多退出口退税50余万元。税官提醒: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来源:上海税务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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