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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视点】近五年节能车等减免车船税近10亿元

2017-07-25 经济参考报 国家税务总局


  《经济参考报》记者2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收减免政策进一步强化了对绿色消费的引导,2012年至2016年全国共有478.5万辆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享受了税收优惠,减免车船税近10亿元。

  

  车船税是对车船所有者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自2012年我国第一部财产行为税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以来,针对车船税税源分散、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税务机关构建了“社会共治、源泉扣缴、联网征收、便捷服务”四位一体的车船税管理体系。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认为,这些措施有效加强了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较好地发挥了车船税在引导绿色消费、调节财富分配、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据悉,我国车船税以乘用车按排气量为计税依据划分了七档税额。“这种累进税制在引导绿色消费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车船税还给予新能源汽车税收减免,强化了绿色消费引导机制。

  

  一方面,税收减免政策进一步强化了对绿色消费的引导,车船税减免和政府补贴政策的“叠加效应”让购买者更愿意选择新能源汽车。据统计,2012年至2016年全国共有478.5万辆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享受了税收优惠,减免车船税近10亿元。另一方面,“正向”调节功能显现,汽车排气量大小与其价格正相关,按排气量征收车船税对于调节分配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统计,2016年,全国2.0升排量以下的中小排量乘用车计税车辆占全部计税乘用车的92%,其车船税收入却占全部乘用车车船税收入的69%;而2.0升排量以上的乘用车计税车辆仅占全部计税乘用车的8%,税收收入占比31%。

  

  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认为,这些数据说明,公众选购车辆更青睐于中小排量汽车,中小排量汽车始终是主体车辆,大排量车仍占少数,这与车船税税额累进机制引导绿色消费的政策导向是一致的。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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