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 切实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 切实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局长 刘明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作为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税务机关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履行好“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厉行法治。落实到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工作中,就是要严守“有税不收是违法,收‘过头税’同样是违法”的征收纪律红线;树立税收收入总量和质量协调发展的理念,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又秉持税收收入质量观,认真执行好组织税收收入原则,努力实现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和更可持续。
要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抓实对税收收入科学化、精细化和动态化管理,进一步加大科技管税、评估稽查、打击违法、堵漏增收等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完成税收收入目标,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
要贯彻依法征税理念,坚决不收“过头税”,强化对各种非正常手段虚增收入的监督检查,对通过提前征收、增加预缴、推迟抵扣、延缓退税等方式调节或增加税收收入的行为进行重点控管,严把收入质量关口,降低征税风险。
要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系列减税政策措施,及时解释政策内容、办税流程、申报表变化等纳税人关心关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快速办理、及时享受,发挥好税收调控经济、调节分配功能,使减税降负在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动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中发挥更大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治税是建设法治税务的应有之义,是依法行政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
要持续加强省局党组对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继续完善依法治税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领导干部学法述法机制等,做到依法治税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重大决策法制审核、重点工作统筹部署。
要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法制教育,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的思想意识,树立以 “依法治税、精通业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文明征收” 为内容的良好职业道德风尚,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税能力,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审批行为,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网上审批;制定税收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告,制定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做到透明用权、阳光行权;认真做好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统一执法标准,固化执法流程,最大限度减少执法随意性,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加大税收执法监督力度,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要积极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纳税人利益表达、沟通协商机制,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和解、调解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维护税法尊严和权威,完善诚信纳税激励机制和税收违法行为惩戒机制,有效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税务部门需要坚持依法办税,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切实解决纳税人办税难题,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要坚持纳税服务问题导向,抓住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针对办税多头跑、数据反复填等纳税人反映较多的问题,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方式,通过推行纳税人 “零门槛”办税、创新发票服务方式、便利申报纳税、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就近办税、深化国地税合作、提高政策服务透明度等措施,推出一批接地气、消“痛” 疏“堵”、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具体改革措施,让纳税人办税更便捷、更贴心、更舒心。
要在纳税服务中依法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在资料报送、发票领用、出口退税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通过“银税互动”提供信用贷款及相关金融服务,助力企业增添发展动力,促进征纳双方在优化服务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涉税营商环境。
来源:《中国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