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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各地税务机关加大打击骗税虚开力度


  今年以来,各地税务机关在确保机构改革有序推进同时,不断加大打击骗税虚开工作力度,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密切协作,有效集成信息资源,及时发现、重拳打击骗税虚开行为,在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浙江:多部门联动打击骗税虚开

  


  今年以来,浙江省税务局在保证机构改革稳步推进的同时,依法治理虚开骗税行为,联合公安、海关、银行、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开展打击骗税和虚开工作,整顿税收秩序,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今年上半年,对全省1616户涉嫌虚开骗税企业进行检查,挽回税收损失3.2亿元。

  

  部门联动合力“亮剑”

  

  近期,在一次跨部门情报信息交流中,杭州市税务稽查部门收到海关部门的一条移送线索,杭州F公司在申报出口纸制品过程中,将本应归入退税率为零的商品申报为退税率为13%的商品,企图骗取退税款。经稽查人员调查核实发现,该公司确有骗税迹象,涉案出口完税价格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此后,立即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同步进行查处。最终,该公司被证实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近200万元。

  

  “这是我们税务部门与公安、海关、银行等部门联动打击虚开骗税行为的一个缩影,也是稽查工作面对新问题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具有30年工作经历的老稽查干部傅江平认为。

  

  记者在省税务局了解到,近几年的虚开和骗税案件呈现出团体化和专业化、“短、平、快”的流窜式作案方式,税务部门通过加强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各责任部门密切配合,做到信息同步、资源共享,为顺利侦破各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骗税案打下基础。“我们去年破获的‘12-12’专案,请当地公安提前介入案件,税警协作推动案件有了重大突破,在短短10天内就锁定了10名犯罪嫌疑人。”省税务局稽查局负责人介绍说,“正是因为多部门联动拓展了合作的深度广度,对打击税收违法犯罪发挥出了最大的合力”。

  

  大数据应用精准打击

  

  近期,杭州市第一稽查局检查人员根据一封百余字的举报信,查实了一桩涉案金额7.5亿、涉案企业近千户的虚开大案。据了解,该案件从举报线索到案件突破再到战果扩大,都源于检查人员对该企业大数据的比对分析,判定该企业取得虚假进项的事实,进而调查取证,使涉案人员承认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

  

  对于稽查力量配置薄弱的地区,大数据的应用无疑更加使稽查工作“如虎添翼”。丽水龙泉“1.16”特大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480余户企业。单是其中一个团伙的接单文档数就有10856个,涉及发票33万余份,已邮寄的快递底单349本(半年)约6000余张。人手紧,工作量大,稽查人员依托大数据的提取分析,为破获这起专业化、网络化犯罪团伙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极大提高了案件查办效率。

  

  “在检查工作中普遍运用大数据分析是多部门联合打骗打虚中的一个重要手段,借助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有助于快速地锁定目标、固定证据、精准查处。”温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负责人认为在目前的打骗打虚工作中,信息化的应用不可或缺。

  

河南:成功查处多起团伙虚开案件

  

  近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了解到,截止到7月底,河南省各级稽查部门共检查虚开骗税案源1755户(含以往年度结转案件),已认定虚开发票9.21万份,金额76.39亿元,税额11.23亿元;查实骗税及违规退税0.66亿元;已查补入库税收2.74亿元;联合公安侦办158户,移送公安136户,公安已立案69户,抓捕41人。

  

  今年以来,河南省税务部门在不断深入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同时,联合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成功查处了多起团伙虚开案件,斩断了虚开骗税利益链条,维护了正常税收经济管理秩序,实现了改革与税收稽查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据悉,自省、市、县、乡四级新税务机构顺利挂牌后,河南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现全覆盖。新机构,新气象,全省各级新税务机构成立后,充分发挥“合”的力量,集中优势兵力,鼓足干劲、主动作为,围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有效防范税收风险、护航河南经济发展”的共同目标,有序推进全省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1+1>2”的效应。

  

  河南省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刘义峰介绍说,在重拳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的同时,河南省各级税务机关稽查部门突出打防结合,及时归纳涉案企业犯罪新特点、新趋势,研究打击与防范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实现“查处一户、整治一行、震慑一方”。

  

湖北:多部门联合惩戒税收违法

  

  下游业务全部为虚构,取得的进项发票全部是“克隆发票”,虚开普通发票214份,涉案金额770万元、涉及3省5市48户企业,持续接收虚开普通发票长达两年半……日前,在宜昌市税务局网站上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中,宜昌市某化工企业的名称、违法事实等十分清楚。该公司不仅被税务部门依法追缴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共计210万元,其违法信息还被推送至湖北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联合惩戒”子系统,公司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被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缓期3年执行。

  

  2017年,湖北省税务部门与省发改委、省信用办等34个联合惩戒参与部门,共同签订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明确了实施联合惩戒的具体措施,增加“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等10项惩戒措施,惩戒力度持续加大。越来越多的失信纳税人受到联合惩戒。

  

  据湖北省税务局总经济师刘卫明介绍,自2017年1月实施联合惩戒制度“双扩围”以来,全省税务部门累计在湖北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联合惩戒”子系统上录入案件258件,其中公布案件204件。

  

  从公布案件的性质看,204件“黑名单”案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案件151件,占比达74%,体现了湖北各级税务机关打击出口骗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丰硕成果。

  

  针对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中内外部信息共享不通畅和数据利用不充分等问题,湖北省税务局积极参与建设湖北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联合惩戒”子系统,开发应用湖北省税务行业信用信息汇集系统,通过对“信用主体失信行为清单”和“惩戒措施清单”的管理,形成联合惩戒发起部门和实施部门的互认机制,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在信用体系的“利剑高悬”下,众多失信纳税人尝到了“苦果”。目前,湖北省税务部门依法将3523户涉税失信纳税人纳税信用判为D级,联合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部门惩戒失信企业85户,其中有12户企业法人代表被限制部分高消费项目并限制出境,5户企业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户企业被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2户企业被金融机构降低融资授信,62户企业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资格认定中受限。

  

  目前,湖北已经形成以税收信用信息数据整合应用为基础,以税收“黑名单”公布为核心,以信息平台监管为支撑,以营造诚信社会为目标的税收诚信建设体系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协同联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全省税务部门通过湖北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将260余户次当事人信息进行跨部门、跨领域推送,先后发布联合惩戒典型案例40余个,破解了部门间“信息孤岛”和“信息壁垒”难题。

  

  “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税收信用管理机制为纳税信用优良的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简化办税流程、出口退税优先、纳税信用贷等便利服务。目前,湖北省税务部门已向签约银行推送企业信用信息187863户次,2516户中小企业获得优惠信用贷款83.42亿元。



来源:综合各地税务机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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