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煤电批量核准 2×1000MW+2×1000MW+700MW
广东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核准〔2022〕22号。该项目位于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汇东村,项目总投资为806242.0万元,规划建设2×100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污水处理设施。
详情如下:
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粤港澳大湾区电力供应需求,提高粤东北地区电力供应能力,增强广东电网抗御风险能力及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20-441422-44-02-055559)。项目单位为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汇东村。
三、项目为二期扩建工程,规划建设2×100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污水处理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动态总投资)为806242.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61249.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0%,来自自有资金。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644993.0万元,通过国内贷款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国土、环保、水土保持、煤炭消费量控制、节能降碳等有关政策要求。项目供电煤耗等各项能耗指标要满足国家最新规定和标准要求,并实现超低排放,鼓励项目预留二氧化碳捕集装置;机组最小技术出力要达到额定出力的30%,力争进一步降低,提升调节能力和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委。
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今年9月底前开工建设,2024年底前投产发挥保供作用。
八、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九、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22〕8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组织实施我省新增煤电项目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2〕1287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1400202000011号)以及《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梅市府函〔2020〕285号)。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一、请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2日
广东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华能海门电厂5、6号机组项目(汕头电厂迁建)核准前的公示。
申报单位: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华能海门电厂扩建区域
建设年限:24个月
总投资:647322.0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194197万元,国内贷款453125万元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国产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装置,主要技术环保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指标。电厂规划建设6X1000MW燃煤发电机组,一期4台,二期2台,一期1、2号机组分别于2009年6月和9月投产发电,3、4号机组于2013年3月投入商业运营。本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约80亿千瓦时,主要送往粤东南负荷中心。建设场地是海门电厂规划的二期预留扩建厂址,是华能汕头电厂迁建项目。
审批处室:省能源局电力处
联系电话:020-83138577
电子邮件:nyjdlc@gd.gov.cn
邮件编码:510031
邮政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省政府大院10号楼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2年8月23日 至 2022年8月29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本部门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本部门提出。(以上应填写《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广东国粤韶关综合利用发电扩建项目核准前的公示,详情如下:
事项名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东国粤韶关综合利用发电扩建项目核准前的公示
申报单位:国粤(韶关)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国粤(韶关)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韶关市韶关高新区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远翔路33号
建设年限:24个月
总投资:301934.0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0386.8 万元,国内贷款 241547.2 万元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计划建设1台700MW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占地面积168700平方米,建筑面积72700平方米。主要设备选型及技术标准如下:1.锅炉主要型式:高效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直流炉,循环流化床燃烧方式,一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单炉膛、汽冷式旋风分离器、滚筒式冷渣器、无外置床、全钢构架结构、双四分仓空气预热器。2.汽轮机型式: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四缸四排汽、双背压凝汽式汽轮机,机组采用双机回热系统。回热级数为10级,主汽轮机6级抽汽,给水泵小汽轮机3抽1排。3.发电机型式:发电机的励磁型式:自并励静止励磁。冷却方式采用“水-氢-氢”方式,即定子绕组水冷、定子铁芯、转子绕组氢内冷。
审批处室:省能源局电力处
联系电话:020-831338577
电子邮件:nyjdlc@gd.gov.cn
邮件编码:510031
邮政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省政府大院10号楼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26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本部门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本部门提出。(以上应填写《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完